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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等市非户籍人员可赴台自由行(1)

天津重庆广州深圳非户籍人员也可申请,需办理暂(居)住证并有正式工作以及缴纳社保满一年证明

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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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郭超 邢世伟)在北京工作居住,连续缴纳社保一年的非北京户口人员,就可以通过北京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到赴台湾自由行的出入境证件。昨天,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包括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的非户籍人员都能办理往来台湾地区的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这意味着,赴台自由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13城市开放个人赴台游

  2011年,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启动,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厦门市。截至2012年4月,全国已有13个城市开放了个人赴台旅游。这13个城市的户籍居民可通过“自由行”方式办理到台湾旅游出入境手续。这13个城市以外的居民,如果想到台湾旅游,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证,跟着旅行团环岛旅行。

  昨天,一个利好消息从国台办例行发布会传出。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6城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也可异地申办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这就意味着,即使你不是13个开放台湾自由行城市的居民,如果在上述6个城市符合申请条件,就可办理个人赴台游出入境手续。

  大学生申请需在学证明

  上述消息昨天得到北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证实。据介绍,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已办理暂(居)住证并有正式工作以及缴纳社保满一年证明,即可向工作地公安局申请台湾通行证+自由行G签,申请成功拿到G签后,即可办理入台证。

  申请人需要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并且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当地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当地户籍的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和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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