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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摆乌龙 结账价高于标价

永辉超市百子湾店致歉并按差价的十倍赔付顾客

2012年12月0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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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账小票上却显示为27.8元。市民侯女士供图

价签上标明21.6元的虾仁。市民侯女士供图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11月29日下午,市民侯女士在永辉超市百子湾店购物结账时发现,购买的虾仁和沐浴露在结账小票上显示的价格与卖场里的标价不符。

  11月30日下午,永辉超市以差价的十倍赔付了侯女士。

  顾客:虾仁“贵了”6元

  “21块6的虾仁变成27块8,40多块钱的猪肉给我称成了60多块,结账时沐浴露也比标价贵了两块多钱。”侯女士称,11月29日下午,她先后两次在永辉超市百子湾店购物。“第一次购物时,我以每斤11.99元买了一块排酸劲排。结账时一看,价签上显示的是单价高于劲排的腔排,一块排骨多给我算了20多块钱。”侯女士称,她找到了负责称重的人员,对方为她重新称重并输入了劲排编码,打出了新价签。再结账后,她发现标价为25.9元的沐浴露结账时变成了27.8元。她找客户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时,对方称她“看错了价格”。等她回去确认时,沐浴露标价已改回27.8元。

  侯女士称,当天下午4时许,她再次进超市购物。结完账核对小票时,她发现,标价为21.6元的袋装速冻虾仁实际收款27.8元。

  超市:员工未及时换价钱

  11月30日下午,侯女士来到超市讨说法。

  前台经理向侯女士表示了歉意,并称,速冻虾仁标价与实收价不符,是员工没有关注价格的变动,未能及时把价钱换过来。排骨称重出错,则是因为称重人员摁错了编码造成的,“希望大家多理解”。

  经协商,超市按照袋装速冻虾仁、沐浴露的购买价与标价差额的十倍,赔偿给了侯女士,并将侯女士购买的排骨款全额退还。

  ■ 探访

  两顾客投诉“缺分量”“差钱”

  前天13时,永辉超市百子湾店内,速冻虾仁的价格已经标成了27.8元。大多数顾客表示,购物结束后,不会对着小票逐一核对价钱。

  据统计,从前天13时30分到15时,有两名男性顾客分别到超市客户服务台投诉称,大白菜不足斤、沐浴露标价与实收价不符。

  记者看到,超市工作人员补给了购白菜的顾客5角钱,并向购买沐浴露的顾客了解相关情况。

  ■ 律师说法

  虚报价格属价格欺诈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超市低标价格,高价结算的做法已属价格欺诈。

  邱宝昌说,如果货物本身质量没问题,超市出现价格欺诈,消费者可要求超市双倍赔偿。如果商品的质量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商家和消费者可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共识。

  邱宝昌称,超市出现价格欺诈,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应对超市给予监管和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要求超市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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