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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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12月0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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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了路灯就该天价赔偿?

  的哥赵师傅开车撞了路灯杆,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对他开出了9660元的赔偿清单。(12月1日《华商报》)

  不管路灯是不是赵师傅撞落的,但高达9660元的天价赔偿费,真让人瞠目结舌——“一套灯具2600元,附件700元,单件材料上浮费用660元,事故勘察车600元,工程车800元,吊车800元,人工(50元/天×10)=500元,市政道路占用办证1000元,罚款2000元,共计9660元。”

  首先,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只有偷盗、故意打砸等故意且严重破坏或占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七类行为,主管部门才能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赵师傅不是在故意毁坏公物,对其进行罚款2000元自然于法无据。

  其次,记者调查多家生产路灯的企业,一套比较好的路灯按市场价算下来不足1千元。而城市照明管理处竟然开出了高达3000多元灯具采购标准,这究竟是在故意“讹人”还是在“举报”当初采购灯具时,远远高出了市场标准呢?

  最后,各类不菲的勘察车费、升降机工程车费、人工费等也并不合理。对路灯进行修理、维护是城市照明管理处最日常的本职工作。我们难以想象,维修成本竟然也高得离谱,即使需要收取该类费用也应该以实际人工成本为限。

  此事曝光后,西安当地有关部门似乎有所忌惮,表示“等此事平息了再处理”。可该处理的,恐怕不仅是路灯赔偿这件事儿吧,还应该包括是谁购买了高价路灯,是谁作出了非法罚款,是谁设置了天价赔偿?□舒锐(法律从业者)

  医院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作为慢性病患者,我经常要去医院看病。因近日分别到了两家三甲医院看病,发现医生在开出的处方和缴费单上的个人信息存在不统一的问题。一家医院显示的是工作单位全称;另一家医院显示的为家庭住址,这令我感到不安。

  个人认为,医保系统应慎重对待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信息采集。这方面卫生、医保、医管等部门应多向银行业学习,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如人们在商户刷卡消费时,打印出的刷卡单上的银行卡号均做了隐藏(隐私)处理。

  在此,笔者建议市卫生部门忠实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改进医保就诊系统,对患者信息进行隐藏(隐私)处理,以防泄露。□程京生(市民)

  超市“低标高卖”不能私了

  《新京报》报道,11月29日下午,市民侯女士在永辉超市百子湾店购物结账时发现,购买的虾仁和沐浴露在结账小票上显示的价格与卖场里的标价不符。

  低标价格高价结账,超市不能免责。如果超市简单解释就能免责,就可能纵容一些超市装糊涂,在价签上藏猫腻,总出差错。

  尽管也有超市因此遭受过重罚,但低标价格高价结账的现象,仍在很多超市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何也?是不是因为超市算过账,知道不怕周折回来求偿的消费者少之又少,被罚的可能微乎其微,玩这种把戏,稳赚不赔?

  对低标价格高价结账的超市,消费者有投诉,报纸有曝光的,就不能以私了了之,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及时介入,给违法商超以重罚。可以把处罚通告张贴超市入口处,让超市确实知疼,让消费者警觉。□张绍亭(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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