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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剂”风波背后的行业协会魅影

中国酒业协会17个月未向公众公布白酒含塑化剂情况,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会长为酒鬼酒董事长

2012年12月0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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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在停产6天后,酒鬼酒宣布完成整改,恢复包装生产。

  股市对此做出了正面反应:这家因塑化剂风波而损失惨重的湖南酒企,昨日封上涨停板。

  塑化剂风波持续十多天以来,仅从市值来看,白酒股市值累计蒸发已达千亿。

  在风波伊始,两家行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和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先后发声,力挺白酒行业。随着事态扩大和发展,又先后失声。同时,中国酒业协会的声明显示,协会早在去年就已获知白酒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却未将相关情况公之于众。而据记者调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的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分别是酒鬼酒董事长和执行董事。

  这两家行业协会为何未对行业起到监督作用,它们为何要说“醉”话?

  沉默的17个月

  在塑化剂问题上,白酒行业对公众保持了17个月的沉默。

  11月19日,酒鬼酒被曝“塑化剂超标260%”,一时间公众哗然。而实际上,这个消息对一些人来说并不“突然”。

  11月19日当晚,中国酒业协会发表声明称,“通过对全国白酒产品大量全面的测定,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

  对于这份声明,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副秘书长甘权说,“媒体对网上文章的断章取义让我们不得不在官网发布声明澄清。”

  声明显示,早在2011年6月,台湾塑化剂事件爆发后,“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分别与全国重点白酒企业、国家相关检测、科研机构进行沟通并布置调研任务,要求全面查清白酒中的塑化剂产生来源。”在掌握情况后,于2011年12月发布通知,要求白酒企业“禁止在白酒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使用塑料制品,加强对接触白酒的塑料瓶盖的检测。”随后,中国酒业协会在2012年4月和2012年7月的两次行业会议上,再次强调严控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的要求。

  有一处细节显示,11月19日的声明中所附带的调研报告落款处标注的是“八月二十号”。这意味着3个月前,关于白酒中塑化剂含量的调研内容已经成型。

  从2011年6月“要求全面查清塑化剂产生来源”,至2012年11月酒鬼酒爆出“塑化剂超标260%”,中国酒业协会和相关厂商未将这些情况告知公众。在塑化剂问题上,白酒行业对公众保持了17个月的沉默。

  为什么长时间保持沉默?11月26日,在中国酒业协会的办公室里,甘权对记者说,“我们不确定是否有害,不确定的事情,我们不能乱说。”

  在那份声明中,中国酒业协会给出的观点是:塑料制品(设备)在白酒产品生产过程中,从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现因塑化剂致病案例。

  据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介绍,从动物实验看,塑化剂摄入肯定有危害,只是根据不同人体条件和摄入量不同危害程度不同。塑化剂在人体内排出慢,且总有残留,积累效应会对人体免疫力、男性性能力等造成伤害。

  对此,拥有众多白酒专家的中国酒业协会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资料显示,中国酒业协会下设有专门的白酒技术委员会,包括国内100多位酒业专家顾问。协会理事长王延才,1982年大学一毕业就被分到当时的轻工部食品局酿酒处,从事酒业研究已30年的他,本身就是白酒行业的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郑风田教授表示,“如果酒业协会当时能够借助该事件进行自我审查处理,其震荡与影响应该比现在要小得多。”

  记者查阅中国酒业协会网站,协会章程中写道:协会有义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

  “既然知道白酒塑化剂事件,就应该公布。说出来并不是危害企业,而是救活整个行业。”曾担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的张金福说。

  事发之后,记者一直试图联系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和副理事长王琦,但两人的手机连续多天处于关机状态。

  董事长、会长一肩挑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会长王新国和常务副会长赵公微,正是现任酒鬼酒公司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同时也是酒鬼酒大股东中糖集团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在中国酒业协会发声之后,11月21日,另一家行业协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也在官网发布声明力挺白酒业,称“白酒生产过程中确定不会产生塑化剂,也绝无需要使用塑化剂,塑化剂来自于酒液接触的塑料制品中产生的迁移,迁移出的量也只可能是微量。”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和中国酒业协会是中国两大酒类行业协会,前者偏重于协调销售市场,后者偏重于对产品质量监督。

  从职能上看,中国酒业协会出面解释白酒塑化剂事件理所应当,而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并不对此事直接负有解释责任。

  与中国酒业协会相同的是,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对行业内塑化剂问题亦有了解。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员说,“我个人觉得这点含量对人体没有任何损害。中国酒业协会可能考虑如果说出去,很多东西就说不清了。”

  刘员表示,“在媒体报道前,很多酒厂已在整改生产线上的塑料制品。”他补充说,“酒鬼酒也在整改,只是开始比较晚,就在一两个月前。”

  资料显示,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与酒鬼酒公司颇有渊源。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会址设在位于北京西直门商圈的中国糖酒集团大厦五层,与酒鬼酒北京分公司同处一栋大楼中。在这栋大楼临街的显著位置上,一眼就能看到酒鬼酒的标志和门店。

  更为“巧合”的是,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会长王新国和常务副会长赵公微,正是现任酒鬼酒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同时也是酒鬼酒实际控制人中糖集团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按照行话来说,酒鬼酒是目前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的“会长单位”。

  “如果龙头企业把持会长职位,企业面临危机,肯定会利用协会的便利应对危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教授贾西津说。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郎友兴则表示:“现在很多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是企业老总,所以发生行业丑闻的时候,替行业辩解往往是协会的第一反应。”

  “没有标准”的悖论

  两家协会均强调,希望尽快制定白酒塑化剂含量的正式标准。而实际上,对于食品,卫生部已发布了相关标准。

  采访中,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副秘书长甘权和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员都在强调,“希望尽快制定白酒中塑化剂含量的正式标准”,两协会均以“新标准没有,无法确定目前白酒塑化剂含量是否有害”为由,选择不对外公布已知的情况。

  去年,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了食品中三种塑化剂最大残留量,其中DBP最大残留量为0.3毫克/千克,DINP为9.0毫克/千克,DEHP为1.5毫克/千克。

  “虽然我国目前没有白酒中塑化剂含量的正式国家标准,但551号文是在白酒塑化剂标准缺失的前提下具有效力的行政文件。”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说。

  此外,对于中国酒业协会声明中所列出的调研数据,专家也表示疑惑。

  中国酒业协会在声明中称,通过对全国白酒产品大量全面的测定,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最高2.32毫克/千克,最低0.495毫克/千克,平均0.537毫克/千克。结论是,目前全国白酒重点企业的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指标均低于食品标准值。

  “这种说法本身很含糊”,董金狮说,“常用塑化剂有20多种,去年卫生部办公厅给三种塑化剂最大残留量做了规定,协会声明的数值中没有指出到底是哪一种塑化剂的含量,只给出平均值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其中任何一种塑化剂含量过高,都会对人体造成致命伤害,但其他种类塑化剂含量若不高,平均值也可能降下来,以平均值定义含量高低,不够严谨。”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研究食品中塑化剂问题长达17年,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以含量要求最严格的DBP标准判定,酒协检验的所有白酒塑化剂残留量均超标;但如果以较宽松DINP衡量,所有白酒均不超标。

  “再退一步说,既然塑化剂主要来自于企业生产中的塑料制品,那检测判断标准就应该按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据董金狮说,“这个标准国家早有明确规定,去年卫生部发布的551号文件内容也都来自于此,并不是卫生部的补充规定。作为行业协会不可能不知道这两个文件。”董金狮说。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接触非脂肪性食物的材料中DBP特定迁移量不超过0.3毫克/千克。而“酒鬼酒”中检出DBP含量是1.08毫克/千克。

  行业协会的生态

  在塑化剂事件尚无定论之时,各大行业协会均呈现退出之势。

  中国酒业协会在11月19日发布的声明中最后提到,建议卫生部门进行白酒塑化剂残留量安全风险评估,待评估后,制定出白酒产品塑化剂安全标准。

  甘权说:“声明发布之后,协会的工作就基本结束了,我们能做的仅是上传下达,剩下的要看政府怎么制定标准和要求。”

  据了解,协会目前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对接上级政府部门就塑化剂所提出的工作要求。

  此外,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分会副会长马勇也表示,目前他已不再处理此事,对此事不再发表意见。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在发布声明力挺企业之后,也不再发声。

  在塑化剂事件尚无定论之时,各大行业协会均呈现退出之势。

  “我们既不能得罪政府,也不能得罪企业。得罪企业,会费要不上来,协会没法运作。企业存在问题,协会是该监督管理,但往往得先由政府提出来,协会再按照政府要求指导企业”。在原山东白酒协会会长黄业立看来,协会在类似事件中常常很无奈。

  据了解,我国的协会有两种,一种是官办协会,一种是完全自发成立的市场性协会。上世纪九十年代底,政府机构改革要撤销各工业部门,并采取了政企脱钩的措施,工商行业的行业协会随之成长起来。中国酒业协会和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即是当时先后从轻工业部下属单位和商业部下属单位演变而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教授贾西津说,“除非事件产生社会效应,官办协会才会做出回应,否则往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市场性质的协会,自律性强,为了企业根本利益,常常对行业的问题会有很强烈很积极的反应,非常强势。”

  贾西津提到,曾经温州打火机市场作假问题严重,消费者常常上当受骗。温州烟具协会建立严格的准入标准,将信誉差的企业排除在外,没有“组织”又不自律的这些企业在随后竞争中渐被淘汰。烟具协会当时的做法有效地整顿了作假问题,维护了行业信誉,协会在行业内的公信力自然很高,企业争相加入,“会费”便非常充裕。

  即使是官办协会,也可以通过拟订行规行约或者主动承担起制定标准的责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去年6月,台湾塑化剂事件也波及到大陆香料香精行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随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根据卫生部要求,搜集整理了1600多个检测数据,仅在2个月后,就促成卫生部下发了卫监函[2011]773号文件,明确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检出限为60mg/kg”的限定标准。

  “协会的强弱,取决于功能,比如制定标准、联合行动、打国际市场等,这些都是一个成熟协会应该有的功能。”贾西津说。

  行业协会责权待明?

  目前由于协会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企业“会费”,协会对企业依附性太强,想真正维护消费者利益非常困难。

  塑化剂风波持续十几天,除酒鬼酒应对舆论,其他白酒企业都不再发声,几大行业协会也都开始沉默。

  “企业与消费者利益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行业协会应该首先顾及到消费者利益。”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研究所工作十多年的郑须潮认为。

  在国际上行业协会被界定为非政府机构,属非营利性机构。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企业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代表行业的利益。

  “一个行业包括供需两方,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构成一个行业。行业协会既然代表行业的利益,就应该同时对两方负责任,维护共同利益。”郑须潮说。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郎友兴持同样的观点,“像面对酒鬼酒塑化剂类似事件,作为行业协会应该站在高于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对消费者公开透明、负责任,这其实是在根本上对企业利益的维护。”

  “协会为什么不说,只是因为不履行‘诚信义务’的代价太小了。”郑须潮说。

  据郑须潮介绍,目前我国尚没有完整的法规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机构、职能进行全面定位。协会对消费者的责任,只能依靠协会相关负责人的个人道义与认知履行。但由于协会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企业“会费”,协会对企业依附性太强,想真正维护消费者利益非常困难。

  2010年10月,在民政部召开的全国行业协会工作会议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115家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全国行业协会社会责任倡议书》。倡议书起草者,原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副秘书长张高陵认为,行业协会不仅要维护自身的行业利益,还应当在公共空间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使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持动态的平衡。

  张高陵同时表示,从根本上说,还是需要一部“行业协会法”来明确行业协会的定位,明确协会在面对社会时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承担哪些责任。

  记者注意到,中国酒业协会不在这115家协会名单内。

  塑化剂风波大事记

  ●2011年5月

  台湾地区塑化剂事件爆发。

  ●2011年6月

  中国酒业协会组织调研塑化剂来源。

  ●2011年12月

  中国酒业协会要求禁用塑料制品。

  ●2012年4月、7月

  中国酒业协会在两次行业会议上强调严控白酒塑化剂含量。

  ●2012年11月19日

  酒鬼酒被曝“塑化剂超标”。

  ●2012年11月19日晚

  中国酒业协会声明称“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

  ●2012年11月21日

  质检总局公布检测结果,与之前媒体报道结果相近。

  当晚,酒鬼酒致歉,同时强调其产品安全。

  ●2012年11月21日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声明,称白酒生产过程中,“绝无需要使用塑化剂。”

  ●2012年11月22日 酒鬼酒发声明致歉,并强调产品符合国标。

  ●2012年11月27日

  酒鬼酒停产整改,更换相关设备、材料等。

  ●2012年12月3日

  酒鬼酒宣布整改完成,恢复包装生产。

  □新京报记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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