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吴江2003年开始尝试;涉及党建内容提案仅三成;“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写入十八大报告
|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这是“党代会代表提案制”首次被写入党的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认为:“既然党代表提案制成为一种制度,学界可以成立一个课题组,把问题做一个分类研究。”
此前,从2003年开始,江苏射阳县等地试点“党代表提案制”。该县委组织部官员称,平均每年收到约80份提案、提议,其中,行政性、事务性提案约占7成。也有学者担心,这会令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角色重合,并可能削弱后者作用。
射阳县委组织部官员认为,“党内民主是有过程的”,党代表提案制是基层党内民主实践的方向之一,“这是大势所趋”。
今年1月,江苏射阳县六中校长左信在两份党代表提案中署名,分别是《关于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提案》、《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区》。该县党代会共收到33份提案,内容涵盖经济、党建、教育文化等诸多方面。
2005年以来,连任两届县党代表的左信已至少在10份党代表提案上署过名。
到明年,县党代会召开时,左信等党代表将听取相关部门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报告,并投票表示是否满意。
若不满意的票数过半,相关提案将转为党委委员乃至党委常委督办提案。
党代表不仅仅是荣誉
新方案规定,提案应围绕“党的自身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等提出
射阳县自2003年开始试行“党代表常任制”。
此前,上世纪80年代末,中组部曾在全国12个市、县试行党代表常任制。最终,仅有3个试点坚持下来。
十六大时,提出要“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
2002年底,试点在全国展开。2003年8月,射阳县和吴江县成为江苏省党代表常任制的试点县。县党代会每年一次,在县两会前召开。
射阳县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陈少辉说:“党代表不仅仅是‘荣誉’。”
不过,党代表的提案怎么提?提什么?当初,在江苏省委组织部下发给射阳的试点意见中,并未明确规定。
2003年底,时任射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的张玉军、陈少辉等人开始考虑,为县里从未有过的党代表提案设计一套可行的规则文本。
2003年-2005年,关于党代表提案,射阳县提出过两次方案。
第一次是在2003年10月,“提案制”被合并在“党代表常任制”内。
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
据此,2005年6月,射阳县将“党代表提案制”单独成文提出来。
新方案明确,党代表联名不到10名的,将作为提议处理,提议不列入党代会议题。
两者的区别在于对党代表提案内容的理解。
2003年提出的方案规定,党代表可就“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或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提案”,并涉及党建内容,“闭会期间,党代表可就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等问题提意见和建议。”
到2005年,在提案内容的限制上发生了变化。
新方案规定,提案应围绕“党的自身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等提出。
而“广大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被放置到末尾。陈少辉说,县里当时已意识到,党代表提案应将党的工作置为核心。
涉及党建内容提案仅三成
自2003年以来,共收到党代表提案25l件、提议423件,其中涉及党建的内容约占30%
江苏盐城市委党校教授何峻曾将“射阳试行党代表提案制”作为研究对象。
11月16日,他表示:“党代会为党员代表提出党建提案,为完善基层党内民主提供了一个渠道。毕竟,在人代会或政协会上提党建的事不合适。”
据射阳县委组织部2007年的统计,该县自2003年以来,共收到党代表提案25l 件、提议423件(未转为提案的成为提议),其中涉及党建的内容约占30%。
今年1月,在射阳县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上,共收到提案提议33份,其中涉及党建、党群的提案共8份,占24.2%。
当地组织部门的官员们坦言,党建内容少,行政性、事务性内容多,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张玉军表示,在基层,具体事务远多于对方针、理论性的探讨,而全县党组织工作的方针,又多半是根据党中央部署,在全县党委会或常委会上讨论布置,“基层党代表探讨的空间有限”。
“这是一个困境。”盐城市党校教授何峻分析,如果不提当地政经议案,而是仅限于党建内容,那党代会提案效果将有限。
射阳县人大提案办主任于为华说,确实存在一定比例的党代表提案与人大代表提案重合的现象,“没做过具体统计,但估计有30%左右”。
“在范围、效力、程序上还是需要规范,否则就变成第二个国家机关了,未必是好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说,“既然党代表提案制成为一种制度,学界可以成立一个课题组,把问题做一个分类研究。提案都可以来提,哪些是通过政府,哪些通过党代表,党代表的提案大多是方针政策,必须通过政府来落实。”
张玉军说,最初,党代表提案的质量都不高,很多是反映具体事务的提案,纠结于地方或部门小利益,缺乏通盘考虑与前瞻性眼光,关注部门或单位利益多,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少。或者提案欠缺调研,操作性不足。
“基层部分党代表基本功跟不上,抓不住关键问题所在。”张玉军说。
射阳县开始对县党代表进行议事技能培训,以及组织党代表下基层调研常态化。据统计,2009年,全县291名党代表共走访党员群众1.3万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近2万条。
射阳县委组织部陈少辉认为:“党代表不应当是拍拍脑门就形成一条‘提案’,他应当有眼光,有头脑,在实践中寻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提案。”
“现在党代表下基层调研就是去挑刺的,他们熟悉工作,熟悉基层,有一定威望。头几年,在一次水资源分配调研时,还出现过争得脸红脖子粗的情况”,陈少辉说。
对此,焦洪昌认为:“文化水平高的人未必就有提案能力,关键是他有没有责任心,愿不愿得罪人,愿不愿去做这个事。”
建立回馈机制,保护积极性
“如果党代表的提案得不到及时反馈,他们的积极性会下降。”张玉军说
2004年1月,射阳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成立,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我们的主要任务,除党代会期间收取提案,闭会后继续收取提案、提议之外,还包括与党代表的日常沟通。”该办公室有3名党代表联络员。
平时,联名或个人的提案也可以通过办公室向县委提交,必要时可列入县委工作议题进行专门讨论。
射阳县规定,党代表有权对所提议案进行跟踪,并设计了回馈制度。第一年被列为大会议案的党代表提案,必须向下一次党代表大会作书面报告。
党代表左信说,执行中,几乎所有党代表提案都能收到回复报告。
2009年,左信等人花了两三个月调研,提交了一份“关于射阳县临海镇境内河流治淤”的提案。次年,左信在党代会收到了办理方的书面报告。
实在无法执行或有难度的,办理单位须向党代表进行说明,并协商解决方案。
射阳县的提案制规定,党代表将对头一年的提案落实情况投票。如果不满意的票数过半,无合理理由,不满意的提案将被重点督察办理,甚至将被党委委员乃至党委常委督办提案。
陈少辉介绍,前几年,有办理单位不上心,在党代会作报告时,党代表当面让他们下不来台。
“据以往经验,如果党代表的提案得不到及时反馈,他们的积极性会下降。”张玉军说。
每个试验都受党章约束
“党章内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才有可能进行试验。”陈少辉说
“2005年,我当时认为党代表提案制只是赋予了党代表建言权。”左信说。在试行中,射阳县发现,党代表仅有建言权是不够的。
党代表在任期内年年有提案,党代表就要学习调研,因此得探索党代表培训及下基层调研制度;要保障党代表提案不形式化,就要建立提案的回馈机制,严格受理、交办、答复等环节;要保障党代表议事的积极性,就得赋予党代表更多的权利与义务,如监督审议常委会报告、地方党组织高层公推直选等。
“党代表提案制是个系统工程。”陈少辉说,“我们有压力,压力非常大。”
按2003年以来的常例,射阳县委组织部门的每一个制度设计都需要党章支持,需要中共中央、江苏省委等各级党委的支持。
关于党内选举条例的书,被陈少辉都翻薄了。上级的每个决定,陈都能立即在党章内找到文字支持。
“党章内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才有可能进行试验。”陈少辉说,“可以说基层的试验空间有限。”
即便如此,张玉军认为,党代表提案制的本体、外延,均涉及党内权力的重新分配,有助于党的权力向基层倾斜,对党内民主有一定推进作用,“这是大势所趋”。
焦洪昌也认为,真要推行党代表提案制,就要把制度细化。如果提案制是一个大制度,要有一系列具体的制度来保障这个制度实现,否则提案制会流于形式。“使党真正能管党,推进党内民主化,这是未来发展方向。”
□新京报记者 吴伟 实习生 王磊 江苏报道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