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旧家具,经过拆解分类,其废旧材料中最多就是旧木材,经过直接加工、二次加工、化学加工、焚烧、降解腐烂等程序,旧木材以新板材、新家具、模塑材料等多种形态再次出现。
废旧木材
复用
废旧木质家具的直接加工再利用,主要是指废旧家具中保存较好的板材,经过木工机械加工后的再利用。
腐烂降解
指废弃木材置于自然界中任其腐烂或降解作为肥料使用。这种做法在中国目前很少。
能源利用
目前在我国,旧家具分解出来的木材也有焚烧途径,用来产生热能或其他能量,但是目前家具旧木材并未形成体系化处理。
再生利用
不含胶、油漆的木质废弃材料经过化学加工,成为木质化学加工品和造纸原料。这种处理方式目前在国内并不多见。
循环利用
制造纤维板及刨花板
废旧木质家具经过特制的粉碎机分离杂物,经过水煮或汽蒸得到木质纤维、刨花等材料,加入胶黏剂及其他添加剂制成再生刨花板和再生纤维板。再生纤维和刨花在制作新家具时,一般与原木材料混合使用,在制作再生纤维板时旧材料的使用量为30%。另外,废弃木质材料也可以加工成菱镁制品(多用于吊顶、建筑材料)和建筑装饰用的水泥人造板、石膏人造板的材料。
制造集成板及细木工板
废旧家具材料包含较多细木工板(即大芯板)和胶合板,这两种板材通过高温水煮等方法分离出其中的木条和单板,实木家具也可以通过木工机械加工出木条和单板,这两者正是再生产集成材、大芯板的重要材料。两者制造工艺与普通细木工板、集成材制造一样。由于再生胶合板材料是面积较大的单板,从现实情况来看,利用旧家具材料生产再生胶合板的生产量不大。
制造木塑复合材料
非木材粉碎后的锯末和塑料粉末结合,制成木塑复合材料,用于室外家具、木塑托盘、汽车工业等方面。
(专业指导:陶以明,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总工程师、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于文吉,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所首席专家)
采写/新京报记者 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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