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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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拒派急救车该担何责

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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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点

  重庆市丰都县一名孕妇临盆,打120急救电话,可丰都县董家镇中心卫生院的120热线工作人员以下雨路不好走为由,拒绝派车,结果孕妇不幸去世,死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12月5日,记者从重庆市三中院了解到,经法官调解,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12月6日《重庆商报》)

  因为120急救中心的渎职,导致年轻的孕妇遗憾离世。这不仅令死者家属伤心,也让广大公众痛心不已。尽管家属起诉医院以后,经过法官调解,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但是4万元能抵消医院失职,挽回孕妇的生命吗?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医生对病情十万火急的孕妇如此冷漠、绝情,医德何在?当天是雨天,农村道路比较泥泞也是实情,但是医院将急救车开到距离孕妇家较近的地方等候,或者派遣医护人员上门,为孕妇急救争取时间,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虽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急救车到达现场的时间,但是一个大出血孕妇的危险性,医生不会不知道吧?救死扶伤不应再写在纸上,而应是每个医务工作者的最高信念,如果救死扶伤的急救承诺可以当作儿戏的话,这就是一种底线的失守,使得120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遭受重创。

  时光不会倒流,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但是孕妇死亡的教训十分深刻。痛定思痛,不仅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深刻反思,当地卫生部门也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拿出整改措施,追究相关人员失职责任,并给急救行业立规矩,改进急救机制,细化急救规范。如果急救程序被理顺,卫生部门对急救效率作出严格规定,主动接受民众监督,严惩不给力的120承办医院与医护人员,谁还敢拿民众的生命开玩笑?如果悲剧之后,急救机制依然不顺,监管问责机制继续缺位,不仅民众抱怨,急救行业的形象将一落千尺,医患互信也将失去民心基础。

  □叶祝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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