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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书人莫言:故事的魅力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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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方式,就是我所熟知的集市说书人的方式,就是我的爷爷奶奶、村里的老人们讲故事的方式。”在上周五,中国本土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登上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的讲台,宣读他的那篇名为《讲故事的人》的演讲词,并在演讲词中,视自己为世界上最俗的说书人。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的讲台,是全世界文学梦想者心目中的圣殿。历代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即便不亲登圣殿,也会留下一篇脍炙人口的致辞,发表他们对文学的理解来告诫后来者。在当晚,莫言仿佛一位中国的老说书人,用讲故事的最俗方式,在圣殿完成自己的演讲。在演讲中,他自喻说书人,也讲到说书人对自己的吸引,讲到自己怎么从给母亲说书开始,进入说书人角色。

  一句“说书人”,这到底是莫言对文学的谦卑态度,还是他如实道出了他的文学创作的本质?我想说的是,曾经有段时间,文坛视故事为先锋小说写作的大忌。似乎作品只要出现故事就俗不可耐;谁不讲故事谁就很先锋。一时间故事成为先锋和传统的路标。小说竞相比赛晦涩难懂,成为先锋的标志。

  在莫言看来,作家就是个说书人。只不过作家用笔在纸上说故事,说书人用嘴对听众说故事。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生死疲劳》,没有一部是晦涩难懂的。然而在当时,也没有人把莫言排斥于先锋之外。演讲中,莫言说到《生死疲劳》,“小说中那位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的蓝脸,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这个人物的原型,是我们邻村的一位农民,我童年时经常看到他推着一辆吱吱作响的木轮车,从我家门前的道路上通过。给他拉车的,是一头瘸腿的毛驴,为他牵驴的,是他小脚的妻子。这个奇怪的劳动组合,在当时的集体化社会里,显得那么古怪和不合时宜……时过多年,当我拿起笔来写作时,这个人物,这个画面,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灵感迟迟不来,直到“当我在一座庙宇里看到六道轮回的壁画时,才明白了讲述这个故事的正确方法。”

  年纪稍大的人都知道,“六道轮回”曾被视为落后、腐朽几十年,俗不可耐。而恰恰莫言将这种“俗不可耐”变为“六道轮回”的《生死疲劳》,表现“人的命运与人的情感,人的局限与人的宽容,以及人为追求幸福、坚持自己的信念所做出的努力与牺牲。”正像李敬泽所说,驴、牛、猪、狗、猴的“轮回转世为小说提供了结构,也为全知视角提供了不断变化的纵深”,可算代表莫言的文学高度。

  诗人于坚,化俗为诗,创造经典的长诗《零档案》。菌子、臭豆腐等等世俗中的物,在老作家汪曾祺笔下一一道出来,却是大雅之作,人们争相阅读。至于历史上被视为俗书的《三国演义》和《红楼梦》,就更不待言了。

  处在文学两极的俗和雅,从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所谓大俗即大雅,大雅即大俗。俗雅之间总是在互相转化,也总有一个平衡点,一个能吸引曹雪芹等披肝沥胆四十年,也能让读者大众读得昏天黑地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也是莫言在他漫长的文学创作道路上所坚持的。

  莫言面对媒体采访时曾说,“我理解的普世价值没那么深奥,就是三个字:真善美”。讲故事的莫言在演讲的结尾讲了三个故事,道出了人的选择自由、人的尊严、人性的美和恶:企图推他人于雷劈电击绝境的,终死于破庙的坍塌;而被其强推绝境的“替死鬼”,反倒向死而生。

  莫言最后说,“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用他所熟悉的来自土地的语言讲故事,这就是莫言的文学技巧。在今天这个时代,仍不乏很多纯文学作家在探索小说的未来。我希望他们能够找到自己的方式,用自己的语言,写出一部部属于这片土地的故事,一个中国故事。

  □李巍(《大家》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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