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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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闲杂人员”接访是另一种“安元鼎”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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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制造截访黑监狱的安元鼎被打掉了,但是,暴力接送访民的利益链仍然存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或并未发生本质的改观。

  12月1日,安徽颍上县迪沟镇村镇干部在京接访时,一名上访者在接访车中,疑遭“黑保安”殴打。8日,颍上县发表声明承认,有“社会闲杂人员”受镇政府接访干部“委托”,参与接访,迪沟镇镇长被行政撤职,包括镇党委书记在内的3名村镇干部,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

  一帮“社会闲杂人员”竟然混进了接访的队伍当中,不禁令人有些愕然。当地官方话语中的“社会闲杂人员”,在民众的理解当中,和一些流氓混混差不多,而“社会闲杂人员”殴打访民事件的发生,更是表明了这种“接访”背后的暴力色彩。

  镇政府雇“社会闲杂人员”进京接访,无疑让大家看到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制造截访黑监狱的安元鼎被打掉了,但是,暴力接送访民的利益链仍然存在。只是,这种用暴力接访的非法产业,更加隐蔽零散。这伙来自安徽颍上县的“社会闲杂人员”,实质上是另一种安元鼎。

  安元鼎被打掉之后,产业化、规模化的暴力接访虽已不复存在,然而,暴力接访、截访的现象并未消失则说明,一些根本性的问题或许并未发生本质的改观。

  “社会闲杂人员”接访至少说明,当地政府对上访民众权利的保障,仍是一句空话。在中国,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允许政府雇用“社会闲杂人员”接访民回乡,更不允许让上访民众受到暴力的威胁和恐吓。上访的民众也是公民,他们的权利和人身自由应该得到有效保障,他们的利益诉求应该得到认真倾听。可是,在暴力接访事件当中,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所作所为恰恰与之相悖。

  民众本来就有权利决定是否上访,到有关部门递交材料后,如何离开也应该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在信访制度下,地方政府部门只需要认真对待访民提出的问题,依据法律和事实予以答复或解决。地方政府根本无需派车、派人接回。

  雇“社会闲杂人员接访”,也再一次说明上访“一票否决”制度存在弊端。进京上访与地方官员的政绩和职位挂钩,本是为了解决访民的问题,却因为现实的种种复杂性,常常易于让上访民众成为“牺牲品”。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一听到“进京上访”,就如临大敌。他们不是考虑如何解决民众的问题,化解矛盾,反而以刚性措施,打压、教训访民。

  因为这是政府行为,往往真正的责任人难以得到追究。在过去,不少宣判的非法囚禁访民的案例中,获得法律惩罚的多是具体的办事人员,也就是地方政府部门雇用的“社会闲杂人员”,而事件的处理也往往就到这一层。如颍上县给予当事镇长行政撤职处分,都非常罕见。

  如果只处理喽啰,而放过幕后主使,地方政府、官员侵犯访民权利的错误行为,得不到依法惩处,就不啻一种纵容。

  民众信访的问题以及目前涉信访的诸多问题,终究需要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果我们以此为具体目标,那么,地方政府就会率先守法,依法对待公民的权利,民众亦无需上访。那些“社会闲杂人员”自然也就没有“用武之地”。

  解决信访的弊端只能靠法治,政府在接访、处理信访事务中的种种行为必须守法依法,如此才能打破恶性循环。

  □新京报评论员 于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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