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克扣剧组支付的群众演员劳务费等手段获利;涉嫌强迫劳动、敲诈、寻衅滋事
新京报讯 (记者刘珍妮)以孙广丽(化名)为首的群众演员猎头团伙在丰台云岗地区某影视基地附近,通过发广告招收群众演员,巧立名目收取“进组费”,逐层克扣剧组支付的演员劳务费。
近日,孙广丽等23名“群头”因涉嫌强迫劳动、敲诈、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
多起报案牵出“群头”团伙
今年6月,一男子报警称,自己在丰台云岗某影视基地当群众演员,劳务费被“和平大院”“院主”克扣,与对方理论时遭人殴打。
8月,专长摄影的张先生报警称,自己到该影视基地应聘摄像助理,两名男子让他做群众演员。发现“不对口”的他准备离去时,遭遇恐吓,身上的200多元钱被抢……
“劳资纠纷几乎占到警情的一半以上。”丰台公安分局一办案民警称,半年来,云岗派出所接到多起类似报警,多事主称在影视基地附近遭遇敲诈、非法拘禁等情况。
警方调取了6月至10月该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分析后发现,在该影视基地附近存在一个“群众演员猎头”的团伙,他们靠招收群众演员、克扣演员工资牟利。该团伙的主要负责人为天津籍女子孙广丽,群众演员们称她为“群头”。
生病演员无法拍戏遭殴打
警方介绍,2009年,孙广丽在影视基地附近租用了可居住四五十人的农家院,取名“和平大院”,自任“院主”,以管吃管住、入组拍戏为诱惑,吸引群众演员加入,并通过从剧组给群众演员的劳务费中抽成获利。孙广丽还与管理影视基地治安工作的村大队签订合同,“让保安阻止其他群众演员进入,自带群众演员的剧组按人均50元的标准,给她缴管理费”。
据警方了解,自从设立了“和平大院”,孙广丽开始在附近村落中租下多个农家院开设分院,并从群众演员中培养出“院主”,招收更多人加入。
多名遭受克扣工资的群众演员证实,进入“和平大院”后,身份证必须交由“院主”保管,有的演员生病不能拍戏时,曾遭到“院主”的殴打。
10月26日凌晨,丰台警方调派340名警力,突击检查了位于云岗附近的“和平大院”及7个“分院”,现场起获了管制刀具、木棍等作案工具,多名人员被要求协助调查。
目前,因涉嫌强迫劳动、敲诈、寻衅滋事等行为,孙某等23名嫌疑人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
■ 现场
“满屋都是王宝强的照片”
“一进屋,四周的墙上都挂着小彩灯,到处都放着锣鼓、刀枪等道具,满屋都贴着王宝强的照片,还有他成名后的经历和语录。”参与“10·26”行动的民警张明明介绍,当民警进入“和平大院”各个屋子里时看到,众多男男女女群众演员从地铺上起来,一脸迷茫,地铺的木板下面垫着砖头,几张高低床间拴着绳子,搭着湿衣服,“没有暖气,没有火炉,潮气很重”,让人看了辛酸。
张明明称,当天,130多个群众演员接受了警方的询问,很多群众演员不愿相信“群头”克扣他们薪水的事实。不只一个群众演员对他重复着一些励志“语录”:“成功的路上必然要付出艰辛,没有现在的苦哪来成名的甜。”他们表示,今后还想去做群众演员,因为“能露脸、有台词,是群众演员眼中很了不起的事”。
■ 追访
九成劳务费被“扒皮”
孙广丽(女,40多岁,涉案团伙主要嫌疑人之一,“和平大院”的“院主”):年轻时,曾做过“有台词、能露脸”的群众演员。2009年前,曾在某剧组担任副导演一职,专管群众演员。在与“群头”经常性接触中发现,招揽群众演员也是一条生财之路。于是,就成立了“和平大院”,当起了“院主”。随着“分院”的成立、“和平大院”的壮大,逐渐从“院主”身份脱离出来,交由同案张虎(化名)代理,而自己则主要负责和剧组谈合同。其中包括剧组需要的群演人数,每个群演的劳务费、伙食费等。
李强(化名,男,曾是孙广丽旗下的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将影视基地需要的群众演员数量告诉张虎,由张虎通知其他“分院”的“院主”,由各“院主”带着各自的群众演员进基地拍戏。剧组按每天给每个群众演员百余元的劳务费,自己则按天抽取劳务费的六成交给孙广丽,其余的分给张虎等各分院“院主”。
张虎(“和平大院”分院“院主”之一):到手的剩余劳务费,多数都进了“院主”自己的口袋。有时,一些“院主”良心上过不去,也给群众演员们发10多块钱的“福利”。每个“院主”均有上百号群众演员,主要依靠在六里桥一带的一些“演艺公司”输送。这些公司到北影厂、八一厂等地发广告或网上招聘。应聘者被送进“和平大院”时,这些公司还向群众演员收体检费、管理费等费用。
警方:该团伙巧立名目的费用从百元至千元不等,有钱的群众演员就多要点,没钱的就少交点。加入到“和平大院”的群众演员经过层层克扣,往往熬不过3个月就会离开,但仍会有怀揣梦想的人不断被骗加入这个团队,接受新一轮的克扣。剧组给群众演员每天百余元的劳务费,经过孙广丽扒一层,各院“院主”再扒一层,演员到手的可能只剩下十几块钱,甚至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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