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人分获死缓无期;白培中因违纪留党察看,此前已被免职
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确定的抢劫财物金额为1078万元,两名被告人罗从军、李端亮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2011年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白培中家中遭抢劫,其妻报案称被抢财物300万元。随后,有人说,白培中家中被劫近5000万元。
据有关方面查明,被抢财物中,除白培中本人及家属合法收入及其妻子两次开颅手术期间亲友援赠款项外,有84万余元财物涉及违纪。其中,白培中在担任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接受公务活动中馈赠贵重物品价值14.79万元,未按规定上交组织;白妻收受其属下礼金共计70万元。不管白培中是否知情,都严重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构成违纪。经山西省纪委研究并报请批准,决定给予白培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此前,白培中被免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
■ 庭审
劫犯“潜伏”小区实施抢劫
案件于上午8时30分许开庭,持续到上午11时20分许,共有三名被告人,涉嫌抢劫罪的罗从军、李端亮和涉嫌非法贩卖枪支罪的彭亮。
涉案金额
被抢物件含现金、金条、手表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显示,该院审查查明被告人罗从军、李端亮抢劫的财物为:人民币5876870元、美元17000元、欧元85390元、港 币300070元、加拿大元5000元;银行卡(有密码)、消费卡(可直接消费)共38张,卡内金额1285714.39元;金饰品、金条41件,价值人民币13560元,金、银纪念章6件,价值人民币6510元;玉器31件,价值人民币927450元;手表10块,价值人民币242080元;三星、诺基亚手机各一部,价值人民币9269元;4个行李箱等物品,将劫取财物装入其中。记者粗略换算,公诉机关审查认定的被劫财物价值,约合人民币1100万元,之前网传的5000万元数额不实。
作案情节
趁保姆开门持仿制枪入室抢劫
中午13时许,法庭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当庭未表示上诉。
据悉,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6、7月份,被告人罗从军、李端亮先后使用虚假身份到太原市汇锦花园老年活动中心工作,2011年11月13日,罗、李二人乘保姆徐某某用钥匙打开1101外门之机,采用暴力手段将其控制,罗夺下其手中的钥匙将内门打开,二人分别持仿制手枪、刀具进入房间,将房中的白某某、其妻李某某、保姆徐某某控制,采用暴力、胁迫手段窃取上述财物。
中午12时左右罗、李二人将抢劫财物放到李某某奥迪车上,驾车逃离现场,二人将车停放在太原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大厅门前停车场,后发短信告知车辆停放地点,罗从军使用的枪支系2006年7、8月份,以8000元从被告人彭亮手中先后购买的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和两发子弹。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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