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调查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2:调查
上一篇

“呼吁国家颁布《自然保护地法》”

解焱:要分开保护区保护和经营的职责

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解焱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 自然保护立法研究组总协调员

  12月10日至13日,新京报连续推出9个版“东方白鹳繁殖地、迁徙地、越冬地全国调查”。

  调查得知,栖息地被破坏和商业利益猎杀,是导致东方白鹳濒危、候鸟大量减少的主要原因。

  近日,新京报记者对话业界权威专家张正旺、解焱,试图探究完善我国自然保护区、保护候鸟的解决之道。

  【谈保护区现状】

  经营赚了 保护弱了

  新京报:对候鸟来说,除了新京报调查过的,被破坏或商业开发伤害栖息地,目前栖息地还面临什么问题?

  解焱:迁徙鸟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是,栖息地的连通性不畅。北大港只是栖息地之一,候鸟也会在其他的地方停留,如果其他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北大港的东方白鹳也不会存在。

  新京报:我们建了这么多自然保护区,但即使在自然保护区中,为何仍然避免不了破坏?

  解焱:其实和我们总体的体制有关。国家投入不足,导致自然保护地具有两种职能,保护职能和经营职能。保护经费不足,只能开始做经营,一旦发现经营原来能赚很多钱之后,往往保护的职能就弱化了。同时,人员受地方安排,破坏行为也没有制约机制,导致保护的现状不好。

  【谈解决之道】

  鼓励建立“保护地公募基金”

  新京报:有何解决办法?

  解焱: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分开保护和经营的职责,确保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只从事保护管理。而对包括外来企业进入的那种经营,都应该有监督,起到制约经营的作用,各级政府的拨款目前是保护和经营不分的,建议以后的保护经费,只能用于支持保护管理,而经营收入要反补保护管理。

  应明确国家保障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经费的职责。保护管理经费,不能变相挪动用于商业经营管理,以及开发利用投资;而依赖保护地的商业性开发项目,如水电、旅游项目,盈利的一定比例,要返回用于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鼓励每个保护地建立“保护地公募基金”,吸纳社会捐助专门用于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这个资金不能取代国家资金投入。

  新京报:如果加大对保护地的资金投入,增加人员配置,会不会给国家经济带来重大负担?

  解焱:不会的。按照17%的陆地面积和10%的海域面积得到保护的国际标准,那么将近7%的陆地,是完全属于严格保护的核心区,而3.8%是属于海洋的严格保护的范围,用这样的目标,我们就会计算出全国保护人员的数量,是21万人,平均每平方千米约0.25人,而我们现在的状况是平均每平方千米0.027人,也就是说保护人员的缺口相当大。我们还算出全国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年总经费,需要306亿元每年。它占GDP的百分比约0.065%,而我们教育经费占4%,研发经费占2.2%。相比之下,要保护我国生态安全的经费并不是很大,用很少的钱,就能把生态保护好。

  【谈保护区立法】

  我国正制订生态红线

  新京报:以候鸟为例,你认为中国保护区生态的底线是什么?

  解焱:当生态系统退化到一定程度时,人的生存就会受到严重威胁。这个底线我们称它为生态安全底线。我们自然保护立法研究组,提出“中国生态安全底线”的概念,国家环保部目前正制订生态红线,这条中国的生态安全底线,必须能够为全国人民提供足够水源、可持续资源、并能净化排出的废气和污水,令人们能欣赏到大自然美景。同时,生态安全底线必须保障有足够大的地方,以养育足够多的生物多样性,来实现我们最基本的生态服务功能。

  新京报:我国目前有没有一部统一的针对自然保护地的立法?

  解焱:目前还没有。如果国家能够通过颁布《自然保护地法》,建立起合理的分类分区体系,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保护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执法权,建立起有效监督机制(包括政府、学术界和社会的监督),那么,我们就可以实现保护中国的生态安全底线的目标。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易方兴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