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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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长周末”其实不必勉强

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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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人造长周末”倘若吃力不讨好,就索性不去强求。

  2013年节假日安排日前公布,引人瞩目的是,部分放假调休安排导致劳动者有时需要一周连续上班7天,这不仅和《劳动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悖,而且也不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因此引发广泛争议,有律师致书相关部门希望能改进。

  节假日调休,本是一番良苦用心,它意在让假期尽可能长一点,目的无非是让劳动者假期休息、娱乐更方便,不料却遭到如此大争议。

  说一千道一万,症结就出在这“调休”二字上。通过“调休”,凑成小长假,这是大多数人所乐见的,但是如果不方便调,如公休日正好是星期三,其实也不必勉强。

  在大多数发达国家,节日等公休日一般称作“长周末”,为避免“调休”的尴尬,只要可能,大多数纪念日都会以星期、而非日期为准,如加拿大,劳动节是9月第一个星期一,感恩节是10月第二个星期一,用意正是通过这种办法,把每年的公休日尽可能自然安排在周末,避免因调休不当带来麻烦;如果碰上避无可避、必须以日期为准的公休日,则顺其自然,不作调休,如元旦各国都放假,这一天可能是星期中任何一天,如果赶上是周中,也会照样在周中放假1天,而不会硬凑一个“人造长周末”。

  中国和国外不同,不仅按日期安排的公休日较多且较难调整,而且还存在极具本土特色的“双历法”问题,公历和农历间的差异,客观造成了许多公休日无法固定在周末的情况,这也为“长周末”的安排人为增添了难度,因此,合理的调休仍然是必要的,不便一概抹煞。

  综合利弊,有关方面可采用折衷方法,即对于那些“落”在周二、周四的公休日,则就近调休以营造“长周末”,而对于那些不凑巧正好碰上周三的公休日,则该哪天放就哪天放,该哪天上班就哪天上班,“人造长周末”倘若吃力不讨好,就索性不去强求。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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