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认为,国企应对民资有开放心态,民企不能抱着捞一笔的心态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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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增加并引导好民间投资,同时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又不会造成重复建设的基础设施领域加大公共投资力度。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和推动结构调整的作用。 ——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国企对民资仍有防范
新京报:你怎么看过去几年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的进展和问题?
刘瑞(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国民经济管理系主任):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始终在推行,中央的“非公36条”“新36条”以及最近的细则,都是一以贯之的。应该说从政策上看,对于民间投资的限制已经大规模放松。
但过去几年,民间投资虽然有增长,但是没有大规模的启动,我认为有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地方政府对于民间投资的认识。各级政府引入民间投资的领域主要是民生、军工和其他公共领域,地方政府可能认为,民间资本唯利是图的做法可能对公共利益有损害,也不能像过去对国企那样如臂使指。
这需要两方面的认识转变。地方政府要改变过去像对国有企业那样,提这个要求提那个要求,现在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办事;而民间投资呢,在进入一些公共领域的时候,不要想着赚大钱,一夜巨富,一些领域本来就是微利的,还要承担一定社会责任。
因此政策虽然有了,如果两方面的认识不一致,政策就有可能被消极懈怠。
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有传统的领域,长期经营垄断,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其领域仍有防范。
第三则是现在全社会对于民间资本进入的期待过高。民间资本虽然提供了供给、投资,但也是遵循市场原则的;民众只看民间资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你期待很高,最终达不到要求,民众的怨气也会像现在撒到国有企业头上一样,撒到民间资本头上。
民企应做百年基业
新京报:那对于“要增加和引导民间资本”,你认为在哪些方面可以做改进?
刘瑞:要推动民间投资,在机制、政策、尤其是在观念上都应做出改变。
比如国有企业要有开放的心态,对待进入其传统领域的民间资本。但这也不只是开放心态的问题,在这方面应该进行一些政策的限制,在机制上做出一些调整。
(下转B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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