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江苏省推动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试点改革之前,苏州多家公立医院公然以“不交钱就不用药”相要挟,要求药商按销售额5%到20%的比例向医院返利,具体操作,竟由当地卫生局出面。
这种行为是对改革的暗中抵制,当受到查处。但同时值得思考的是,医院为何要冒着风险这么做?
其一,“以药养医”是我国医院多年形成的生存方式,现在骤然转变,虽然同时提高了诊疗费进行弥补,但这样的弥补和药品利润之间是否能画等号?据我所知,即便在北京,也存在一些病人被要求重复挂号以增加医院收入的情况。
其次,医药利益已经根深蒂固。医院寻求药厂支持已成为不少医院的发展定式,而药厂也需要通过和医院合作保持销量的增长。
第三,不合理的药品价格提供了相应的利益空间。我国的药品价格一直背离正常的市场规律,其销售价格往往存在巨大的水分,这些水分保证了药厂总可以设法获得一笔资金来为医院服务,这是医院公然索扣的物质基础。
一些地方的卫生部门和医院架空“药品零差价”政策,主管部门需引起重视,在严查的同时,也要在制度层面,将补丁打牢。
□郑山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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