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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扩容应改变管理费征收模式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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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观察

  对于公募基金管理费的改制方向,应该立足于让基金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监管部门应该鼓励更多基金公司去停收管理费,甚至是返还管理费收益。

  “银行系”基金队伍扩容开始进一步加速。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拟再次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此外,证监会近期还在研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有关工作,积极推动基金产品审核制度改革,鼓励更多资金投资资本市场。

  国内公募基金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颇具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但是基金体制创新却并未同步推进,甚至已经落后于市场表现。核心问题就在于,基金公司无法实现与投资者的利益共进退。在牛市中基金公司只能保障基本盈利回报,而在熊市中,基金公司依靠管理费模式保障了自己收益,却罔顾投资人的巨大损失。有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发行的股票型基金约70%亏损,亏损总额达334亿元。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基金公司却在三年熊市中收走了78亿元的管理费。

  值得一提的是,基金行业内部其实并非铁板一块,打破既有固定管理费制度的尝试尽管很少,但不乏先例。

  比如在,2004年债券市场低迷期间,国泰基金公司曾经因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累计净值跌破面值而停收管理费,开创了国内暂停征收管理费的先河。在2008年6月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因为单位净值低于其约定的价值增长线4.57%,宣布暂停收取管理费。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对于基金公司内部主动修订管理费模式的做法,一直以来有关部门却并未对这些改进给出过鼓励和宣传,更奢谈给出硬性的制度要求。或许也正因此,本轮市场调整至今,尚未听到有基金公司主动暂停征收管理费的消息。

  事实上,对于公募基金管理费的改制方向,应该立足于让基金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监管部门应该鼓励更多基金公司去停收管理费,甚至是返还管理费收益。其实从长期看,如果修订征收管理费的收入模式,令基金公司的经济利益在很大比例上与产品单位净值挂钩,那么将会激励这些机构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并产生对广大散户投资者的本金保值与升值负责的动力。当然,制度鼓励之后,辅之以市场竞争的进一步提升,最终让有行业影响力的“黑天鹅”涌现出来,基金行业铁板一块的管理费征收模式被打破才值得期待。

  有鉴于此,每次听到基金行业扩容的消息,我们都不妨追问一下,这样的扩容能够打破管理费征收模式吗?何时能够真正实现投资者和基金公司利益的一致化?如果这些问题无法得到真正解决,基金扩容还有何市场意义可言。

  □马红漫(上海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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