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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委员会放松银行业流动性要求

2013年01月0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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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外媒报道,总部位于瑞士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当地时间上周日宣布,放宽对银行业流动性的要求,此举将有助于银行业降低成本。

  该委员会当天公布了银行业流动性覆盖率(LCR)新规,其中放宽了银行储备资产的范围,并将银行业流动性覆盖率达标时间从原定的2015年推迟至2019年。

  所谓流动性覆盖率,是指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和30天资金净流出量之比。根据2010年达成的《巴塞尔协议III》的规定,银行业流动性覆盖率需大于等于100%,以确保在发生短期危机时银行有足够资金渡过难关。

  根据此前《巴塞尔协议III》规定,仅有政府债券和优质公司债才能被视为优质流动性资产,但银行业认为这种要求过于苛刻,可能会导致银行大幅削减放贷规模,一直在游说监管机构放宽条件,最终监管机构接受了银行业的部分主张。新规定中将优质股票和优质抵押支持债券等资产均列入优质流动性资产范畴,计算方法也进行了调整。

  新规中还规定,流动性覆盖率规则将从2015年生效,但流动性覆盖率只需达到60%即算合格,此后每年增加10%,直到2019年实现完全达标。监管机构同时放宽了对银行潜在风险严重程度的界定。(沈玮青)

  ■ 新闻背景

  《巴塞尔协议Ⅲ》

  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会议在瑞士举行,27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代表就加强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协议III》(下简称“协议”)达成一致。该改革方案主要涉及最低资本要求水平,包括将普通股比例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

  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沈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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