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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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不公不是制造血案的理由

2013年01月1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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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男子曹再发因不满家乡拆迁问题,于1月12日抵达广州,扬言要在广州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据报道,目前,曹再发已向广州警方自首。

  悲剧没有发生,或许可以略表庆幸。但是,对这起试图制造血案来维权的事件,反思不应停止。

  首先要谴责曹再发。不论他经历过怎样的权力欺压,遭遇过怎样的权利不公,试图将屠刀指向校园里无辜的师生,都是残忍的。事实上,他也不是只生恶念,而是屠刀已备,可谓一触即发。曹再发说,“这是不道德的,我也不该做”。这种行为,哪里只是不道德,而是没有人性,是严重违法行为。

  当然,除了对曹再发这个可恨可鄙又可怜之人的个体批评,我们还要反思背后的社会生态与维权困境。

  不可否认,有一些地方权力为维护自身利益,野蛮伤害公民权利,干预法律公正,使公民维权失去应有的正义通道。遭受掠夺和伤害的人们寻找不到有效维权路径,容易失去理性,以过激行为吸引社会关注。

  比如,曹再发不满拆迁赔偿,结果不仅是房屋遭遇强拆,自己还被绑架关押。现实遭遇让他对地方权力和法治严重不信任,才想到制造血案报复社会。

  对于这种个体报复社会的可怕性,有学者曾用“原子化的反抗”来形容,认为这种行为比群体的反抗更危险,而且防不胜防。

  然而,不管有着什么样的理由,都要反对并谴责“血案维权”,因为这种非法、非理性的暴力宣泄,丝毫无益于冲突的化解。即使只有暴力言论的散布,也已经造成了恐慌。此类极端维权不但对社会伤害极大,也无助于解决其个人的问题。

  期待此事能成为一种警示,驱动对权力进行约束,从根本上实现在民主与法治的框架下,以秩序公正与程序正义,来帮助公民实现正当维权。而维权者也不应丧失理性,钻牛角尖,与整个社会为敌,而是多想想,是否还能通过其他渠道引起社会关注,维护自己的权益。

  □单士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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