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万元充值款未入账;涉嫌职务侵占罪受审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发现“一卡通”充值业务的账目代办单位查不出来,好邻居便利店收银员李某利用向一卡通内只“充值”、不“入钱”的方式,在一年内,给自己、朋友充了30余万元,自己则拿着大额一卡通刷卡消费。
昨天,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一卡通公司查账致案发
昨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公诉机关指控,李某于2011年5月到好邻居连锁便利店左家庄店担任收银员,同时办理超市代办的公交卡充值业务。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她利用公司账目上的漏洞,为自己充值公交卡18万余元未入账,为他人半价充值公交卡10万余元未入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据了解,去年8月,“一卡通”公司到好邻居便利店核对账目时,发现30余万充值费未到账。于是,李某案发。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量刑5年6个月到6年。
听到量刑建议后,李某抹着眼泪说:“早想到会有这一天,但一直心存侥幸。”
由于李某并未请辩护律师出庭,当庭认罪,庭审仅持续了半小时,即宣布择日宣判。
一次为朋友充值万元
庭后,李某说,此前她在另一家超市工作,听朋友说在好邻居店做收银员“来钱快”。2011年她离职后,到好邻居的便利店做收银员。工作期间,她发现便利店虽然代办“一卡通”,但充值服务账目和便利店购物收银机账目是分开的,用“一卡通”充值设备给公交卡充钱时,从后台的账目无法看出来。于是,她每次偷偷给自己公交卡充值二三十元。
“便利店曾盘点过账目,但也没查出充值问题。”李某说,自己的胆子大了起来,她开始往公交卡里大额充值。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先后办理了10张公交卡充值,还以半价优惠介绍朋友充值。最多一次,她给一个朋友充了1万元,收了五六千元的好处费。因为“一卡通”可以在肯德基、便利店等地方消费,于是,从卫生纸等生活用品、零食饭菜到刮刮乐彩票,她都“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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