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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健全保障师生研究学术自由

要求克服行政化倾向,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

2013年01月1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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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 邓琦)昨天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部属各高校贯彻落实。纲要指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体制,克服实际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

  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委员会

  纲要提出,学校要依法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的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

  纲要提出,要依法明确高等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中小学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有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职业学校要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形成校企合作决策机制;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健全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议事规则。

  针对“克服行政化倾向”的问题,一位高校负责人认为,这种提法并不是不要学校的行政部门,关键是行政部门是为学校发展和师生服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而不是绝对分离。一些行政管理岗位人士需要了解学术活动规律,需要参与到学术中来,这样才能了解学术活动需要行政部门的哪些服务,但不能动用行政资源为自己获取学术资源。

  禁以非法理由拒招残疾学生

  纲要提出,学校要严格依法依规招生,全面落实面向每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的原则,消除以不当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带有歧视的制度、言行。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得以非法理由拒绝招收残疾学生。要为残疾学生平等、无障碍地参与学校生活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有区别的招生条件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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