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民生银行行长助理石杰介绍,该风险合作基金进行了一系列突破和创新。
首先,充分兼顾各成员单位利益和诉求。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的参与意愿、实际能力和实际有效需求,并充分尊重各成员单位意见,充分照顾中小联盟成员单位的利益,确保制度公平,以确保风险合作基金的后续有效运作及长远发展。
其次,采取了信托模式创新基金架构。以信托方式为法律基础发起设立的信托基金,联盟为基金托管人,由联盟直接实施救助或者委托成员单位实施救助。
再次,采用了“信托+委托”分层设计基金结构。缓解成员单位大额现金出资压力,同时享受最大救助权利。采取分层设计基金结构:其中10%现金出资,采用信托方式,由联盟作为基金管理人,直接实施救助或委托进行救助;另外90%承诺出资方式,与实际受救助人挂钩。(姜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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