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只眼
据报道,1月17日,随着最后一批大陆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12·03”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案成功告破。在公安部直接组织指挥下,中国大陆和台湾警方联手印尼、马来西亚等6国警方,采取集中统一打击行动,彻底摧毁的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505名,破获相关案件710余起。
继2011年“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告破之后,“12·03”案的收网再次大快人心,让人们看到清除电信诈骗的希望。
电信诈骗像苍蝇一样。社保卡停用、送传票、邮包藏毒……电话那头骗子会想出各种理由忽悠你。最高人民法院某法官称,骗子居然把电话打到了他们的办公室里:“您有一张北京中级法院的传票”。
因为电信诈骗行动隐蔽,有的甚至在境外利用网络电话诈骗,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难度。2009年,公安部曾部署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我们也确实看到了司法机关的努力和各部门的协作,比如手机实名制、加强银行卡监管。2011年施行的最高法、最高检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也可作为诈骗未遂定罪。
打击电信诈骗既需要司法部门的重拳出击,又需要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远在境外利用电信诈骗,一样会受到中国警方以及相关国家警方的合力打击。“12·03”案告破,提振了公众对于社会治安的信心,也澄清了个别人以为电信诈骗“破不了”的误解,给那些意欲违法者以震慑。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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