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哄抢货物,不能再法不责众

2013年01月1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 来论

  1月15日凌晨,一辆满载柑橘的货车在山东聊城市茌平县境内发生事故,撒落在地、价值10多万的柑橘被周边村民哄抢一空。茌平县公安局17日最新通报称,警察在村民家中发现约100箱柑橘,目前已有多名组织参与哄抢者被拘留。

  这些年,类似翻车哄抢“新闻”不断。面对违法的哄抢行为,以及受害者痛苦哭泣的面庞,公众除了愤懑更多的是无奈。一句“法不责众”的古老口谚换来的,是现场交警的束手无策和哄抢者的“全身而退”。现在,茌平警方的及时出手,无疑给了“流泪的柑橘”以希望,对心存侥幸的哄抢者不啻为一记当头棒喝。

  毫无疑问,哄抢他人财物既是素质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没有法律的保障,没有警方的强力介入,单靠舆论的说教,不知还要经历多少起类似的哄抢事件,才能让那些以祸害穷人为乐的穷人、欺凌弱者为能的弱者,学会敬畏私产的神圣,并因物主的艰辛而住手?

  对于哄抢货物,警方当拿出“不以案小而不为”的态度,尽职尽责,如此,才不会产生姑息养奸的“逆向激励效应”。

  □王垚烽(记者)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