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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险企共享“禁拨名单”

2013年01月2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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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轶骁)保监会上周五晚间发出通知,规范财险电销相关事宜。要求各财产险公司建立电话销售“禁拨名单”共享机制,只要客户电话被一家保险公司列入禁拨名单,其他公司都不得再拨打。

  保监会指出,各财产险公司应当完善电话号码屏蔽制度,建立行业“禁拨名单”共享机制。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公司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各公司应当与行业共享“禁拨名单”数据库,对其他公司确定屏蔽的电话号码,屏蔽期间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此外,各公司应当与行业共享电销座席人员“黑名单”,对于存在辱骂客户、泄露信息、恶意骚扰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电销座席人员,各公司均不得聘用。

  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应当严格限定呼叫期间,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40天;同时各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呼叫时间,避免打扰客户的正常工作生活。对一年内两次被客户投诉电销扰民且查证属实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将在三个月内限制公司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违规严重的,保监会将责令公司停止使用电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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