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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如何行使权力

2013年01月2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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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

  课堂案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工作

  明天,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5年任期届满。新一届781名市人大代表将召开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这次会上,一府两院将完成换届选举。

  这样的人代会,是不是每年只能开一次?哪些条件下可以开两次?一府两院的领导班子是如何选举产生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可分别选举哪些一府两院的领导?我们邀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为你讲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运行规则。

  1、组织架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北京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如果常委会认为必要,或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等7个专委会,专委会每届任期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实例:五年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共筹备召开了5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了34项议题;召开3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237项议题。

  2、选举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权,主要包括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等四方面。

  此外,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是否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政府领导人员、市高级法院院长和市检察院检察长辞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市政府组成人员、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本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选举权,主要是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决定代理人选,等等。

  实例:去年7月3日,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北京市委常委班子,原市长郭金龙当选市委书记。按规定,市长应由本级人代会选举产生,但考虑市人代会不能马上开,经市委研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命王安顺为副市长、代市长。7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郭金龙辞去市长的请求,表决任命王安顺为副市长、代市长。即将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选举市长。

  3、立法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北京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前提下,可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例:本届常委会五年任期中,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47项,其中,制定15项,占31%;全面修订11项,占23%;简易修改21项,占46%。内容涉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发展,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城市管理,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4、监督权

  北京人大可审查和批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撤销市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监督市政府、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受理群众对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实例:五年来,常委会督促市政府不断扩大部门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和向社会公开的范围。

  ■ 课堂提问

  专委会与代表固定联系

  Q如何让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

  A:五年来,健全了闭会期间代表工作机制。建立了专门委员会与相关领域代表相对固定联系的制度;成立了代表小组,发挥专业优势,为做好常委会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每年举办代表培训班,帮助代表提高履职素质和能力。

  议案办理机制不断改进

  Q哪些议案对北京产生深远影响?

  A: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志愿望、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五年来,代表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共1151件,其中经大会主席团决定立案、交由政府办理的共149件,合并为17项。这些议案涉及城乡和区域统筹协调发展、资源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方面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为改变议案办理“重答复、轻办理”现象,常委会不断改进议案办理机制,改变以往单纯由政府先办理、人大常委会再审议的模式,在议案酝酿、形成、督办各个阶段,积极沟通协调,增强工作主动性。如,在办理加快南城建设议案过程中,常委会成立了由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牵头,市人大财经委具体负责,部分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组,与市政府同步进行调研,及时提出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共同办理议案的合力。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王姝

  新京报制图/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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