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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也是一种权利

2013年01月2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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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
作者:
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美)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3年1月
定价:49.90元

  □书评人 杨吉

  数字时代,人们应该拥有“遗忘权”。最早听到这个说法,是在一次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国际研讨会上。当时,有来自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的同行在介绍欧盟互联网法律的立法进展,其中便提到了这项权利。记得初次听到,着实耳目一新。所谓“数字遗忘权”(或叫“数字忘却”),简单讲,就是数据应当有使用期限,网络应该学会遗忘。这一思想,已不仅仅是观念层面,在德国,它“落地”为“数字橡皮擦”技术,正为德国消费者保护部长伊尔莎·艾格纳积极推动。

  与会归来后,一直有在思考“数字遗忘”必要性和正当性的问题。后来读到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的《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时,大有豁然开朗、相见恨晚的感觉。该书开篇,就讲了一个故事——斯塔西·施耐德(Stacy Snyder)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教师。2006年夏天,这位同样是25岁的单身母亲已经完成了她的学业,并且对她未来的事业充满了期待。但是很快她的梦想破碎了。她心仪的学校明确地告诉她,她被取消了当一名教师的资格,理由是,她的行为与一名教师不相称。

  她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说她不配当“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呢?原来,多年以前,她曾经将自己一张戴着一顶海盗帽、举着塑料杯饮酒的照片放在MySpace她个人的主页,并且取名为“喝醉的海盗”。拍这张照片她本意是给朋友看的,图个好玩而已,但学校认为,该照片不符合教师形象,会容易误导学生受不良影响。于是,斯塔西向学校承诺将这张图片从网上删除,然而为时已晚——她的个人主页早已被搜索引擎编录,而照片已经被网络爬虫程序存档了。互联网记住了斯塔西想要忘记的东西。

  维克托提出了一个好问题,发人深省。他说,遗忘是人类的天性,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记忆变得越来越容易,遗忘却越来越困难,我们又该怎么办?

  “世界已被设置成记忆模式”,这是维克托在《删除》中要表达的观点。对其表现,人们固然不难理解,但心存疑惑,这究竟是如何造成的?难道仅仅是因为网络化、数字化?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对此,维克托创造性地提出了“数字化记忆发展4大驱动力”一说。驱动力一:数字化;驱动力二:廉价的存储器;驱动力三:易于提取;驱动力四:全球性覆盖。通信理论专家保罗·瓦茨拉维克曾说“一个人无法不交流”。到了全球互联阶段,这种情形会更加突出。例如,发出一条微博,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影响波及面是前所未有的。这时,想召回信息和阻止他人分享信息,将变得非常困难。

  除了前面提到的四大驱动力,维克托还归纳了数字记忆的三个特征——可访问性、持久性和全面性。另外,他还具体揭示了数字化记忆的两大威胁:基于由此带来的信息的控制和必然导致的个人能力的减弱;数字化记忆让时间作用失效,继而影响到我们进行理智决策的能力。

  很明显,维克托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安的未来。要么是被信息权力所掌控,活脱一个乔治·奥威尔笔下的“老大哥”或边沁作品里的“圆形监狱”;要么是摧毁历史,损害我们及时行事的能力。于是,如果仍对数字记忆力无动于衷,接下来人们将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令人不安的选择:一种选择是永久的过去,一种选择则是被忽略的现在。

  然而《删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直陈问题,也贵在提供方案——要不然书名干脆叫《数字化记忆》了。在书中,维克托号召大家发起一场“互联网遗忘”运动,并给出了六大应对数字化记忆与信息安全的对策:数字化节制、保护信息隐私权、建设数字隐私权基础设施、调整人类的现有认知、打造良性的信息生态、完全语境化。此外,维克托还建议给信息设定一个存储期限,这是一项关键对策。其写道:“存储期限并不是强制性的遗忘,不是让我们被迫去选择,而是通过存储期限让我们能对信息的寿命作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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