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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不是“涨工资”

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北平,将提交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建议;或将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

2013年01月2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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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北京会议中心,大兴团小组会议上,人大代表王北平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代表亮相

  王北平,北京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相比他的名字,他主抓的工作更为人知——职工权益、工资集体协商。

  从2009年金融危机稳定职工就业,到分行业、人群解决工资协商问题,再到工资集体协商进入立法调研……近年来,北京市总工会不断向社会证明,“工会”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工会”,而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维护职工权益。

  这几年,这名外表亲和、说话时略带微笑的官员,曾作为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多次“出镜”,阐述市总工会对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设想、难点、成绩、问题。

  后来,市总工会成立权益部,王北平又开始主抓职工权益工作。“去年职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工资增长了7%-9%。”王北平说。

  今年,王北平首次当选北京市人大代表,他坦言“责任很大”。他觉得,一方面不断向其他代表“取经”,学习当好人大代表;另外,当选人大代表能令他更深入和企业家交流,更有助于研究如何深入推进工资协商工作。

  对话

  建议工资集体协商立法

  新京报:怎么看待人大代表的新身份?

  王北平:责任也大、压力也大。学着当好代表,可能是上会最重要的任务。

  新京报:上会最关注什么?

  王北平:我从事工会工作,此次关注职工权益保护。

  新京报:工会一直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这方面在履职中会有体现吗?

  王北平:上会前,我准备了两个建议,一个是工会法实施办法的修改、一个是建议工资集体协商立法。

  在工资集体协商立法方面,政协工会界是作为团体案来提,之前我们也向政府、方方面面反映,实际上已经开始有动作了。

  其他方面,由于刚当选人大代表,最多还是学习。

  工资协商须职工参与

  新京报:工资集体协商尽快立法目前的进展如何?

  王北平:市总工会法律部和人大、法制办、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开了三四次座谈会,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可能会以政府令、政府规章的形式进行。

  新京报:有些企业是否不愿意去做协商?

  王北平:确实有些企业不愿意,它觉得资产是它的,(工资)它应该说了算。有法的支撑,这项工作会更有保障。其实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对工资协商有相关规定。只不过操作性差些。

  新京报:立法包括什么?

  王北平:会涉及工资集体协商原则、途径、方法等。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单位,有的简化了很多程序。

  集体合同制为什么没有起到应起的作用?因为工资集体协商被原则化了。有的时候,有的集体合同双方代表一坐就签了字,职工“被代表”。

  工资协商结果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经职代会通过,这是非常重要的程序。必须保证职工来参与。

  新京报:你觉得大家如何认识工资集体协商?

  王北平:工资集体协商方面,既要关注职工权益怎么维护,又要考虑到促进企业的发展,研究双方利益如何结合。社会上有误解,以为工资协商就是涨工资,其实不是。它是劳资双方沟通的平台,企业了解职工的意愿,职工了解企业的情况。大家找到发展的合力,找到一个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对企业和职工都是有好处的。

  音 声

  社会上有一些误解,以为工资协商就是涨工资,其实不是。实际上是劳资双方沟通的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企业能了解职工的意愿,职工也能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和职工都是有好处的。

  ——市人大代表王北平

  新京报记者 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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