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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负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3年01月3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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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应该是笼子、制度最多的国家之一。从最近对一系列的“房多多”、“户多多”,甚至“色多多”案件来看,制度是现成的、笼子是显现的。真正的问题,是制度执行者的缺位、“笼子”守门人的走失。

  最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这其中,既表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路径,也表明铁腕反腐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共鸣。一时间,“让权力进笼”成了社会共识,对于怎么造笼子,怎么把权力管住,怎么建立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机制,也是议论风生、见仁见智。

  但值得警惕的一个现象是,社会各界似乎集体性地选择了一个思维盲区:权力不可能自动走进制度的笼子,那么,谁该负责把权力关进去呢?

  我国目前的反腐败格局,主要不是“笼子”的缺失;恰恰相反,我们应该是笼子、制度最多的国家之一。从最近对一系列的“房多多”、“户多多”甚至“色多多”案件的立案、查处来看,制度是现成的、笼子是显现的。真正的问题,是制度执行者的缺位、“笼子”守门人的走失。

  怎么考量权力是否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不想进笼子的权力进笼了;进了笼的权力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谁能有这个权力?谁能踏石有印、抓铁留痕?这离不开公职人员的自律、监督者的他律、社会舆论的鞭策。

  公职人员要对制度心存敬畏、自觉钻进“笼子”里。职权法定,公职人员应该自觉确定权力的边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而不是依个人好恶或认知,更不能像王立军之流一样恣意妄为,想干啥就干啥。既然选择了公共领域,个人的隐私也就要为此作必要的让渡,因此,向社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比如财产公开,实际上也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义务。

  民众要理直气壮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我们现在也普遍存在一种乱象,老百姓办啥事都习惯托关系、走后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树立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特别是对政府、公权力的运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尤为重要的是,只有全民参与监督,让权力在阳光照耀下的“笼子”中运行,才可能净化制度运行的基础环境、筑牢“笼子”的结构;才可能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民反腐网络;才有可能反对、杜绝任何形式的法外特权。

  监督机构要针锋相对地把权力紧箍在“笼子”里。目前网络反腐所取得的进展,与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积极介入分不开。但是,肯定会有一种遗憾在民众心中闪过:在网络举报之前,纪检部门是否有可能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应该怎样对这样的失察、失管负责?纪检监察部门是体制内主动反腐的最前沿防线,只要这些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不易腐、不敢腐一定会蔚然成风。

  媒体要及时曝光游走于制度之外的权力,让其“出笼死”。媒体是监督公权力的第三只眼睛。让权力在媒体的放大镜下工作、闪光灯下聚焦,让被曝光案件涉及的主责地方、主责部门、责任人躲无可躲、逃无可逃,既能提升腐败案件的处理速度与效果,又能对“蠢蠢欲动”的权力进行很好的警示、警醒、警戒作用。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反腐败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既要立志长远系统进行制度设计,把权力关进更严谨、合理、有约束力的“笼子”里;更要着眼当下“潜渊”反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让反腐败工作快见成效、早见成效。

  □江南一木(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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