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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治污:50年太久,只争朝夕

2013年02月0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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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30-50年治理好是西方国家的经验,但未必是真理。无论如何,必须赶快行动了。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回应雾霾空气污染问题时称,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历程表明,解决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欧美等发达国家耗费了30-50年时间才基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对中国来说,五十年太久,必须争分夺秒地采用所有可能的措施。中国应走出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改善环境的道路,一方面因为形势严峻,另一方面其他国家提供了他山之石,当今的技术条件也非西方国家当年可比,我们应充分发挥后发优势。

  我们可以通过“非常规”的手段,推动整个社会由环境伤害型社会,向“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型。

  比如,我们可以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空气的企业和个人,处以严厉惩罚——比如采用“按日计罚制度”,多污染一天,就多罚款一天,直到企业倾家荡产为止。

  比如,我们加强对企业的监测,让企业的排放数据真实可信。同时,建立信息透明系统和公众举报系统,让任何涉嫌违规排污的企业——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作坊,都受到公众和环保执法部门的纠察和监管。

  比如,我们可以强化环保执法部门的权威,让环保系统除了配合法庭对环境犯罪企业施以惩罚之外,还可对企业施行“关闭整顿”等直指企业命门的措施。

  更可以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体系的真实成型。不仅要鼓励各地创办民间环保组织,更要鼓励公众成立“环保志愿者团队”;可出具明确的命令,要求所有新建项目,要征得当地居民的全体同意,旧有建设项目,必须全开放让公众参与监督。

  中国现在的生态恶化已很严重,修复这样的生态需要强烈的意志,更需要拿出可行的、公众又认同的方法。从当前来说,从政府自身的行为改善开始,可能是最可能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引爆器。向“环保公益型政府”转型,不是那么容易,但要真的想“有所作为”,当前是最好的时机,也是最得民心的时机。

  □冯永锋(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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