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推行公务接待“廉政食堂”,不准上烟酒
据新华社电 上级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只能在乡镇“廉政食堂”就餐,不准上烟酒,陪同就餐人员不能超过3个,人均消费不超过30元……这是湖南郴州市正在推行的乡镇“廉政食堂”相关规定。
“长久以来,公务接待一直是让乡镇头疼的问题。”宜章县玉溪镇党委书记曾卫华说,接待“规格”低了,领导不高兴;“规格”高了,老百姓指着鼻子骂,“‘廉政食堂’的推行,让我们乡镇干部在接待上级问题上有了底气,只要依规招待,我们也就不存在‘招待不好’的问题了”。
郴州市纪委秘书长谢程鹍介绍,为了使得乡镇“廉政食堂”相关规定落到实处,郴州纪委要求各地“廉政食堂”账目要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将“廉政食堂”推行情况纳入当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的考核范围,对此展开经常性的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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