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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缴卷烟已通过鉴定

需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才能进行判罚

2013年02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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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跨省购105条卷烟自用遭收缴”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何光)家住江苏扬州的杨先生在山东鱼台购买了100余条卷烟,委托于先生送回老家途中被烟草专卖局没收。昨日,杨先生称,尽管事情已过去20天,但沛县烟草局仍未就事件作出判罚,沛县烟草专卖局则称需要杨先生亲自到沛县把事情讲清楚后才能判罚。

  杨先生称,2月6日下午,烟草专卖局送到南昌鉴定的烟就已送回沛县,但截至昨日,沛县烟草专卖局仍未对杨先生的自用烟作出处理,也未给出处理日程单。

  昨日,沛县烟草专卖局一李姓负责人证实了杨先生的说法,他表示,杨先生的烟实际上是109条,其中45条软中华,55条硬中华以及9条白沙和天下香烟,随机抽查的香烟均被认定为真品。

  对于为何鉴定结果出来后,烟草专卖局依然未做判罚?上述负责人称,杨先生的行为违法,肯定会受到处罚,因此,只有本人亲临沛县,事件才会被处理。

  对于于某在沛县公安局做完笔录被收1万元事件,昨日,沛县警方称已成立调查组,对收费事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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