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社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3:社论
下一篇

春节期间天不好,别放烟花了

2013年02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 北京论坛

  政府建议少放烟花、天气差不放烟花,虽不是硬要求,但为自己、家人、他人健康计,市民们应自觉少放、不放为好。

  2月6日,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发布,市政府建议市民根据雾霾天预警等级燃放烟花,若气象部门发布雾霾红色预警,建议市民停止燃放烟花。7日上午,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了春节期间的天气情况,7天假期3天飘雪,大气扩散条件很一般,7天都不太适宜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也许是不少市民期盼已久的过年“保留节目”。但是,作为市民也应该替城市的环境和空气质量及他人生活着想,不能只顾自己痛快。虽然北京市政府只是建议遇雾霾天停放烟花,并不具有“强制性”,但作为城市的一分子,应与城市“同呼吸共命运”,节日期间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遇雾霾天则坚决不放。

  即使天气情况允许放烟花,“过过瘾”、“差不多”就得了,不可“玩命”地放。以往有些市民为图痛快或图吉利,购买烟花爆竹时喜欢“大手笔”,动辄花几千上万元;有人还互相攀比,看谁的鞭炮个头大、声音响,看谁放得时间久。实际上,为了过节气氛,市民们放一挂鞭和几个小礼花弹,“意思意思”就够了。且烟花爆竹的无度燃放,总会伴随着扰民、伤人甚至火灾问题,若真发生悲剧,谁都不愿意看到。

  何况,气象台已经发布了信息,7天假期都不宜燃放。置身城市之中,谁也逃脱不了雾霾的袭扰。既然燃放烟花爆竹会加剧空气污染,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心健康,也要克制和约束燃放烟花爆竹的冲动。如果每个市民、每个家庭都能够从自身做起,勤俭燃放、节制燃放,春节期间不仅将营造喜庆、祥和、安全的气氛,而且还将减少对空气的污染,于公于私都大为有利。

  过年放烟花,本是锦上添花之事,不是非此不可。若为健康故,烟花当可“抛”。做负责任的市民,就要在鞭炮声声时想到一城的空气和一城人的健康。

  □舒心萍(职员)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