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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有38万单位推行公务卡

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用公务卡结算,银行将明细发给预算单位;除部分偏远地区外该制度基本实现覆盖

2013年02月0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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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昨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我国已有38万个地方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除部分偏远地区预算单位因缺乏公务卡受理环境暂无法实施改革等特殊因素外,公务卡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成为我国公务支出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公务卡制度指的是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具有“消费留痕”特点的信用卡,逐步替代预算单位现金支付。从2007年开始,我国实施了公务卡制度改革。但此前,我国公务卡推行进展缓慢,很多单位不愿意用公务卡。

  2012年,国务院廉政工作会专门提出2012年年底要全面推行该制度。随后,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要求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基层单位。

  公务支出信息银行传给预算单位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公务卡制度,公务卡代理银行要将公务卡消费时间、金额、刷卡商户等公务支出的详细信息传输给预算单位,单位财务部门可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查询,并与发票、签购单等票据进行核对,有效保障了公务支出的真实性。财政部门可以对公务卡支付的每一笔公务支出实施动态监控,对违规支付进行快速核查处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防止有卡不用 设强制结算目录

  与之同时,为提高公务卡使用率,解决“有卡不用”等问题,从2011年开始,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除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中央预算单位强制结算目录建立并实施后,公务卡刷卡率明显上升,公务支出刷卡交易量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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