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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网购答案自考生获缓刑

被认定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3年02月1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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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不仅泄题违法,考试前购买考试答案也触犯刑法。昨日,朝阳法院通报一起“买题获刑案”,23岁的女考生王某网购高自考答案,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据介绍,这是北京市首起网购试题触刑案件。

  王某,大专文化,报名参加了2012年4月份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准备考试,她加入了一个高自考考生的QQ群,和很多考生交流考试信息。其间,一名卖题人(另案处理)在QQ群中发布的广告引起了王某的注意。

  4月14日16时许,王某以500元的价格从这名卖题人手中网购了当次高自考英语(二)试卷试题答案,并于次日考试前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了答案。

  据介绍,这些答案系该卖题人获得试题后,找“枪手”写出答案,再发给王某的。最终,王某在这次英语考试中得到了80多分。

  此后,这名卖题人遭到考生的举报,被警方控制。通过其供述,买题的王某随后也被控制。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 释法

  试题答案考前属“绝密事项”

  本案主审法官贾浩天介绍,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国家秘密而非法获取。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刺探、收买等行为获取国家秘密。“无论获取国家秘密的目的是自己使用,还是营利转卖,均不影响该罪名的成立。”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考试前购买的考题为“国家教育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试题。根据《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教育全国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为“绝密级事项”。考虑到其购买后并未向外传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法院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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