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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本无权将钓鱼岛申遗

专家认为,日本将钓鱼岛申遗行为违反国际法相关规定,“在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脚”

2013年02月1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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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8日在例行记者会后表示,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相关条款规定,日本无权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申遗对象。

  有记者问,据报道,日本政府有意将鹿儿岛县和冲绳县的“奄美和琉球”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冲绳县石垣市向日本政府提出要求将钓鱼岛纳入申遗对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洪磊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相关条款规定,日本无权将中国领土纳入申遗对象。日本国内一些人的图谋是不能得逞的。

  ■ 专家观点

  日方强行“申遗”无法过关

  针对日本冲绳县石垣市提出将我国的钓鱼岛打包申遗,国家海洋局专家昨日指出,日本玩弄“申遗”的伎俩既不合规又不合理。

  对此,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专家万芳芳认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缔约国可确定和划分该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财产,为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保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但同时规定,“把一项财产列入《世界遗产目录》需征得有关国家同意。当几个国家对某一领土的主权或管辖权均提出要求时,将该领土内的一项财产列入《目录》不得损害争端各方的权利”,而日本的行径完全与保护世界遗产的初衷背道而驰。

  “首先,日本妄想利用这一国际平台来实现其政治阴谋完全背离了保护世界遗产的宗旨。”万芳芳说,选定世界遗产的目的在于对全球范围内具有重要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而日本申遗的目的,是妄想利用世界遗产保护的有关规则和规定,阻挠我国政府在钓鱼岛周边海域进行正常的巡航执法行动,限制我国渔民在钓鱼岛海域的正常渔业生产活动。

  其次,石垣市企图将我国的钓鱼岛捆绑申遗,也违背了《世界遗产公约》最基本的要求。申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项目的前提条件是对所申报的对象拥有主权。如果对一个地方、一种文化不享有主权,是不能申报世界遗产的。万芳芳说,日本将钓鱼岛隐藏在“奄美·琉球”项目中进行申遗是侵权行为,不符合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申报的基本条件,在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脚。

  此外,她认为,即使日本将钓鱼岛列入“奄美·琉球”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强行提交,也无法蒙混过关。因为申请一经提交进入程序,世界遗产委员会及其专业评估机构将会对申请地的主权归属以及是否具备世界遗产价值进行详细的评估。

  新京报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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