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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进场费”还是先停收了再说吧

2013年02月1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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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即使进入停车场载客,出租车15分钟内也免收停车费,进车站、机场拉客凭什么收钱?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停收“一元进场费”,并消除类似的“管理盲区”。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微博质疑北京西站向出租司机收取1元“进场费”。西站地区管委会起初表示,向出租司机收取的1元钱费用系“停车占地费”,“收费依据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但随后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回应,西站收取一元进场费的是负责停车管理的恒兴公司,属企业经营性收费,不属运管局的行政许可项目。

  记者调查显示,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首都机场、南苑机场等地,都在收1元或1.5元的出租车“进场费”,这一收取多年的费用,一旦追问起来,似乎竟是一笔“糊涂账”。前一天,收费的恒兴公司负责人还言之凿凿,“所有收费、管理流程都由西站地区管委会和北京市交通部门全程监管,所收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但一天之后,这收费就成了“经营性收费”。到底是企业负责人在撒谎,还是什么原因,让这笔钱变得不明不白?

  其实,即便这钱是“企业经营性收费”,监管部门也不能简单回应了事,而是需要进一步调查公开相关信息。这些车站、机场此前收“进场费”的时候,大多不提供发票,明显是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有无监管?企业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什么而定,提供了什么服务?这些年到底收了多少钱,有无根据所得纳税,相关部门是否知情?更重要的是,按照停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即使进入停车场载客,15分钟内也免收停车费,进车站、机场拉客凭什么收费,相关部门有无评估过这项收费的合理性?

  火车站出行的旅客,往往带有大件行李,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不便,是出租车的刚性需求群体。正因如此,很多城市出台奖励性措施,鼓励出租车司机去车站拉客。对比来看,北京的车站、机场竟然还收“进场费”,实在有些匪夷所思。有关部门显然不能因为这是“经营性收费”就听之任之。

  “一元进场费”让司机“伤了心”,依据和用途又显得“不伦不类”,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按理说,不管其是什么性质的收费,相关信息都应该清晰透明。但这天天都在收的“进场费”,记者一度采访多个部门都未能搞清其收费依据和用途,充分暴露了车站及出租车管理方面的混乱。

  春节前,习近平总书记曾到北京某出租车公司,询问司机们对“打车难”的看法,并要求“有关部门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希望有关部门从“进场费”开始,尽快停收,消除类似的“管理盲区”,并对以往收费情况做出详细调查和说明,以消除民众的疑虑。

  □新京报评论员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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