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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嫂”被举报月余进展如何

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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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欢迎群众举报,就应有鼓励措施,最有效的鼓励莫过于及时调查、及时公布。

  1月11日,旅美侨胞陈秀萍网上实名举报福建证监局原副局长田荔琴有16套房,中国证监会介入调查。现已一个多月过去,陈秀萍19日前往福建证监局信访接待室询问处理结果,其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仍在核查,具体何时有结论尚无时间表。(2月20日新华社)

  调查需要时间,这人人都能理解。但就在人们的等待中,事情已悄然起了变化:据陈秀萍讲,有陌生人当面威胁她“会死得很难看”,她家门口花盆多次被砸,还有人往其家里泼污水。

  中纪委新闻发言人1月份曾表示,欢迎群众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陈秀萍不讳言举报起因于与田家的私人矛盾,而其举报有据可查,有助于公共利益,应受鼓励。但举报月余,结论尚无时间表,不仅让举报者陈秀萍,也让公众疑心有关部门处理此事的效率甚至诚意。

  欢迎群众举报,就应当有鼓励的措施。有关部门曾经表示,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但据陈秀萍告诉媒体,证监会调查人员1个多月前约谈过她,此后再也没与她联系,自然就谈不上“及时回复”。

  在举报这件事上,民众最担心的是不了了之,有关部门认为调查“需要一定时间”,而普通人往往以为这是“以拖待变”。为了稳定反腐“军心”,有关部门能否对“及时回复”作出某些时间约束?比如《刑事诉讼法》对案件侦查各环节都有时限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程序中可以有所借鉴,使调查进展有某种可期性,并尽量做到能快则快。

  此外,陈秀萍既称遭到了威胁,警方有必要调查取证,以示重视与保护举报者。

  □杨于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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