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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质疑,环保局怎能自我表扬

2013年02月2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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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当网友“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沸沸扬扬之际,温州市环保局却打出整版广告盘点“成就”,这怎么也不算有诚意的回应。

  近日,浙江温州下属的瑞安市、苍南县因河道污染,当地环保局长相继被网友邀请下河游泳,引发关注。此种形势下,19日,浙江省温州市环保局在当地报纸刊发整版广告,盘点2012年度的七大成就,遭到质疑。

  短短几天之内,温州市下属的两个市、县环保局长先后被公众以“重金悬赏”下河游泳的方式,狠狠地将了一军。实际上,大家也都知道,环保局长不可能真的会为了几十万的赌注下河游泳,所谓的“悬赏下河”表达的是对环境被破坏的一种不满,反映的是一种诉求。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面对公众的这种不满和诉求,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温州市环保局,不是督促下级环保单位认真反思,积极整改,而是花费重金在当地媒体打起了整版广告,大谈特谈成绩成就,进行自我表扬。

  表扬谁都喜欢,但对于负有环境保护责任的环保部门来说,只有当自己因为环保工作出色,环境保护得力而获得社会的认可、公众的肯定,这样的表扬才有价值和意义。而现在公众对他们的工作非但谈不上认可与肯定,反而是以“悬赏下河”的方式表达不满和批评,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环保部门有什么理由自我表扬?一边是微博上吵得沸沸扬扬的“悬赏下河”,一边是媒体上不伦不类的自我表扬,这多少都给人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感觉。

  其实让公众不满的,还不仅仅是当地环保部门颠倒的“荣耻观”。首先,环保部门不是商业机构,没有通过在媒体打广告进行“卖产品”或“卖服务”的必要,那么这种打广告的行为,是否合情合理与合法?这笔钱是否涉嫌浪费财政经费,符合中央的节俭政策吗?其次,这十几万元的广告费,用到环保事业中岂不更好?

  我们也希望当地环保部门被表扬,但表扬应该来自社会与公众,应该建立在当地环境日益改善和进步的基础之上。如果当地环保部门通过承担责任,履行职责而换来了当地生态环境的山清水秀,即便不用环保部门“求表扬”,百姓心里也会给环保部门打高分。可是现在呢?环保局花费巨资刊登的“自我表扬广告”,除了引发公众更多的质疑和更大的不满,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苑广阔(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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