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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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16年,因当地法院不给力

2013年02月2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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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只眼

  法院判决了医院支付工程款,却卡在执行环节,可见未尽到职责。法院不给力,弱势群体的利益自然难以维护。

  据央视报道,在陕西,有100多农民工兄弟16年都没能拿到工钱。欠钱者权康虎,1998年带着一百多农民工,承揽了民营医院咸阳中医肿瘤医院的建设项目。工程结束后,医院拖欠工程款100多万元拒不支付。多次讨要未果,权康虎提起诉讼,2008年法院判决咸阳中医肿瘤医院支付工程款。而当地法院只执行了小部分款项,权康虎走投无路,只能躲到一处小院落看门度日。

  这又是一起“中国式欠薪”。建筑行业中,发包方常在资金不足情况下,让工程仓促上马,为解决资金缺口,往往要求包工头自行带资带人施工。而包工头为拿到项目,只得把风险再度转嫁给农民工。这就形成了全国普遍存在的三角债关系: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包工头继而欠薪。这次欠薪就是典型。

  在多数此类案例中,农民工要不回血汗钱,是因为包工头和发包方确实都没有足够财产可供还款。这次却不一样,虽然包工头穷困潦倒,但发包方的财产经营状况却并非如此。据记者调查和医院网站显示,这家民营医院拥有八层门诊大楼、五层中试楼、专家公寓楼及医技楼,占地6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同时,这些年,医院一直正常运转而且在不停地发展壮大。

  其实,法律对工程款本就有着特殊保护,合同法规定:除高速公路、政府办公楼等不宜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申请法院将涉案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就拍卖款优先受偿。同时,该案也进入了民事执行程序,法院完全可以依职权对医院财产进行处理,甚至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化解这场三角债。不得不说,当地法院并没有履行好息诉解纷的职责。

  司法是公民权利最后一道防线,法院不给力,正义不彰,弱势群体将更入窘境。就本案言,当地法院应尽快采取措施将财产执行到位,并督促包工头将执行回来的财产落实为农民工的工钱。

  □舒锐(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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