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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出租车投诉 拒载占七成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1月受理出租车服务投诉1757件;7名严重违章的哥进黑名单

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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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汤旸)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昨日表示,今年1月,共受理出租车服务投诉1757件,查处出租车拒载类违章29起,绕路类违章21起,议价类违章30起。7名严重违章驾驶员被列入出租汽车行业严重违章信息库,违章信息保留5年。

  据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经筛查受理的1757件投诉中,拒载类1217件,占总数的69.27%;不规范服务类320件,占总数的18.21%;绕路多收费类95件,占总数的5.41%。

  数据显示,大型企业服务投诉率相对较低,北京京联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渔阳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泉缘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在15家大型企业中投诉率居前,但投诉率明显低于中小型企业。

  从投诉的绝对数量上看,10家中小型企业投诉数量总和为53件,上述3家大型企业总和为146件,高于中小企业投诉数量总和。

  10家被投诉的中小型出租车公司

  被投诉企业 投诉数量

  北京首怀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3件

  北京市汇隆出租汽车公司  5件

  北京台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3件

  北京华普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5件

  北京侨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3件

  北京光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1件

  北京海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7件

  北京江山出租汽车公司  2件

  北京科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件

  北京天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件

  ■ 提醒

  投诉出租车应注意保留证据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乘客,投诉出租汽车服务时可选择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出租汽车公司投诉。乘客反映服务质量问题应当自问题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乘客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投诉。投诉时应当注意保留、提供证据,如投诉出租车拒载,需要提供准确的打车时间、地点、车辆牌号等;如投诉议价、绕路等问题还需要提供出租汽车发票、燃油费发票等证据。

  投诉时应当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等,以便交通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加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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