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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用权受监督 违法必追究

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2013年02月2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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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习近平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司法工作者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守法作为考察干部条件

  习近平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习近平强调,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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