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家庭认定依据是当地标准,或与国家扶贫标准有出入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从去年上半年审计署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来看,尽管低保工作成效显著,但一些地方仍存在“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全国错保率约为4%。
去年专门出台文件规范低保审批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民政部高度重视,于去年6月至8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向国务院提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去年9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也于去年12月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认定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特别是要求各地加大低保对象公示公开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不能简单说错保六成漏保八成”
另据了解,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称在安徽、福建等5省份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六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八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
主持此项调查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秀兰和徐月宾2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调查数据虽出自他们撰写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反贫困》一文,但该文从研究角度出发,以国家扶贫标准为依据将全部样本家庭划分为贫困和非贫困两类。而在实际工作中,农村低保家庭认定的依据是当地低保标准。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一些地方的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而一些地方则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因此,不能简单引用该文调查数据,得出农村低保错保六成、漏保八成的结论。
张秀兰还表示,他们在文章中分析了低保对象和低保金在收入十等分中的分布,结果显示,收入越低的人群获得低保救助的人数和资金也越多,而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几乎没有获得低保的情况,并且收入高于贫困线的人群获得低保主要是由于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这说明我国农村低保的总体瞄准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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