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这句华尔街流行语即将在中国证券行业兑现。证监会昨日就券商资产证券化规则征求意见,拟全面放开券商参与资产证券化的限制,允许券商将企业应收款、股票、商业物业等资产证券化。
证监会此次规定了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具体形态。允许以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开放证券化产品,也允许以商业票据、债券及其衍生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开发证券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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