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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市长的离任审计能否公开

2013年02月2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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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如果地方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综合评估能更加机制化,对于耿彦波的臧否褒贬,对于大同未来发展的担心,想必没有现在这么多。

  据《新京报》报道,2月7日,大同市市长耿彦波调任太原代市长。这次调任甚至引发部分大同市民春节期间上街挽留。耿在大同主政5年,人们对他的评价截然不同。有人赞他推动古城保护恢复和诸多城建工程,有人批他毁坏文物、频繁强拆。知情人士透露,至耿离任时,大同市政府至少还有百亿以上的债务。

  如果这一数据属实,意味着大同的古城复建伴随着不小的地方债务风险。尽管按照大同官方数据,2011年全市GDP达到了842.59亿元,债务风险尚处在可控线内,但百亿元债务仍可能对大同新班子的工作形成一定制约。

  耿彦波走后,大同还有多少家底,究竟欠了多少债,关系到新班子能否消除市民们的担心,能否切实履行耿彦波主政时征地、拆迁、安置时的承诺。但由于缺乏官方数据,关于大同的债务情况,只能是猜测。这既让大同市民产生了“人走政息”的担心,也让耿到底是“大同历史上最干事的市长”还是“耿拆拆”的争论,缺少有力的论据。

  这提醒我们,无论从地方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出发,还是从社会的稳定出发,地方主政官转任,都应该对于任内财政情况予以明确说明。

  实际上,这在相关政策中已有规定。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指出:“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还要求,“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

  现实中,也常有一些地方官员在离任审计时,被发现问题。比如不久前,重庆涪陵区农机办原主任吴晓强接受离任审计时,被查出私分“小金库”,继而被揭出腐败窝案。但总体来看,被报道的离任审计,官员级别一般不高。其实,《规定》的审计对象已扩大到省部级官员。那么,耿彦波离任之时有没有经济责任审计?如果有的话,面对争议不息的舆论,离任审计结果能否公开?

  除财政情况评估外,官员离任还应该做更多维的评价。比如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报道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2月19日,太原市民孟庆宏站在太原市政府前,举牌“欢迎耿彦波回到太原”。当年耿彦波在太原期间,曾主导孟庆宏所在居民区拆迁,自耿彦波2008年调任大同后,孟庆宏的房子7年未得到安置,该修的道路至今也没修通。如今耿重回太原,能让孟庆宏找到希望吗?

  一地主政者离任,理当给市民及后任者留下一笔“清楚账”,如此不仅无损于其已经取得的成绩,而且有助于消除围绕他的争议,让后任者继续完成他留下的蓝图。如果地方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综合评估能更加机制化,对于耿彦波的臧否褒贬,对于大同未来发展的担心,想必没有现在这么多。

  □徐立凡(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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