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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伏法,海外公民保护再加油

2013年03月0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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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糯康伏法是中国海外公民保护的一个里程碑。人们期待,在领事保护基础上,未来中国继续拓展司法保护网,并构筑经济及金融制裁保护网,维护海外公民利益。

  据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今日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糯康领死,罪有应得,被糯康犯罪集团残害于湄公河上的13名中国船员,总算可以安息了。

  湄公河案暂告一个段落,从案发的2011年10月5日到糯康伏法,在这不到一年半的时间跨度中,为给惨死于湄公河上的中国公民讨回公道,中国司法机关创下多个第一:在原有湄公河次流域国家经济合作的框架下,首次启动四国警务与联合执法合作机制,为专案组缉捕罪犯,布下了天罗地网;第一次创下了海外犯罪在国内审判的司法先例,在每一个司法诉讼和执行环节,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充分给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人道主义安排,在国际司法协助基础上,充分落实了被告人国家领馆的领事权利;在湄公河案上,国家投入的力量,也是前所未有的。

  长期以来,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往往成为某些驻在国的犯罪团伙或所在区域的跨国犯罪组织眼中的廉价目标,犯罪分子无视中国公民的宝贵生命和财产安全。有些时候,一些国家的政府或地方机构,助纣为虐,惰于保障中国公民的安全。大部分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大多工作于低端和艰苦岗位,人数虽众多,却零散于核心城市之外,处于驻在国或所在区域治安秩序中最薄弱的环节上,最容易受到生命与财产的威胁。

  近几年来,中国政府以不断加强对海外公民保护为己任。外交部于2006年设立了领事保护处,并于2007年推出了新的《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指南》详细列举了可获得领事保护的19种情形,在制度结构上构筑了与国际社会通行做法相一致的保护网,在东帝汶撤侨、黎巴嫩撤侨和汤加撤侨及解救中国公民在境外被绑架和劫持等突发事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需看到,外交框架上的领事保护毕竟有其局限性,甚至在追究犯罪责任方面几乎无能为力。事实证明,单一的保护手法并不能全面保障海外中国公民的正当权益。

  每一次对境外中国公民安全保障的升级,与中国国力崛起的步伐同步。糯康案以四名主犯被正法告终,展现了中国作为区域大国在复杂区域关系中的驾驭能力,彰显了中国有理有节保障中国公民安全的决心和能力,传递了未来将进一步深化保护网的强烈信号。

  糯康伏法是中国海外公民保护的一个里程碑。人们期待,在领事保护基础上,未来中国继续拓展司法保护网,并构筑经济及金融制裁保护网,对那些肆意践踏中国公民权利的外国犯罪组织,祭出重拳。

  □和静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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