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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买断工龄” 女子骗6.5万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03月0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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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女子谎称可以为他人购买工龄来骗取他人钱财。近日,房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刚刚大专毕业的被告人刘某任职于一家科技公司,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刘某便寻思其他的赚钱道。

  据其供述,一个偶然的机会,刘某从朋友处得知,可以买断工龄为由,轻易骗得别人的钱,她就开始想办法。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焦某(女)夫妇,刘某早就从朋友处了解到焦某正愁着如何购买工龄,提高退休后的待遇,在与两人聊天过程中,刘某听着焦某的抱怨,顺势提出自己能帮忙购买工龄,并以此为由要求焦某先交6.5万元,作为请客送礼的活动资金。

  焦某信了刘某的话,当天就将钱交给了刘某。刘某拿钱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焦某好几次打电话向刘某了解情况,刘某屡次推托说事情还未成功,焦某起疑,报警。

  2012年10月3日,刘某被警方控制。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将全部赃款还给焦某。

  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赔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可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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