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男子曾患肺癌,天津市肿瘤医院拒绝为其手术;男子认为医院侵犯人格权,法院已受理起诉
■ “男子就医遭拒 隐瞒‘艾滋’做手术”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因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天津25岁的肺癌患者小峰(化名)求医接连遭拒。为不耽误手术时机,在转入第三家医院时,小峰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最终手术顺利进行。(本报曾报道)
为呼吁社会消除对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歧视,2月26日,小峰以被天津市肿瘤医院侵犯人格权为由,向天津市河西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在小峰出示的民事起诉状里,案由一栏填写着“一般人格权纠纷”。此外,小峰还提出了要求原告通过书面的方式赔礼道歉及赔偿自己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等共八项诉讼请求。
在诉状中,小峰提出:被告拒绝为原告手术治疗而让其出院是基于对原告感染艾滋病的歧视,而非病情不适合手术;《艾滋病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享有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被起诉的天津市肿瘤医院相关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
■ 对话
“打针时护士离很远,勉强够到我的手”
小峰(化名)
男,25岁,天津人,HIV病毒携带者。
“此前没想到被拒诊”
新京报:生活和手术前有什么变化吗?
小峰:嗯,手术前喘不上来气儿,还会咯血。现在休养得不错,最近开始找工作了。
新京报:什么时候得知自己得了肺癌?
小峰:去年10月17日确诊。医生建议尽早手术。接下来我就住院,做一系列检查。
新京报:当时你知道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吗?
小峰:知道,家里人不知道。
新京报:有没有过担心不给做手术?
小峰:我托人问过医生,乙肝病患者能不能手术,医生说可以做,我就放心了。乙肝手术消毒比艾滋病(携带者手术)消毒要复杂多了。
“父母曾想下跪求医生”
新京报:手术为什么没有做?
小峰:手术前一天吧,手术执行通知书什么的我们都签完了,我的主治医生告诉我,手术取消了,原因是血液检查有一项不准确。需要再验一次,手术时间等结果出来再定,当天我就又验了次血。结果出来以后,医生说,手术不能做。
医生跟我说让我先去把这个病治完了,再来手术,不然我们消毒隔离达不到(标准)。我说我这个病不是治愈不了吗,他就没说话了。从地坛医院回到天津后,家人又去找过医生,他的回答是,如果给我做这个手术的话,就会影响十多个人。父母当时还不知道我是携带者,只知血液有问题。后来父亲说,他们去找医生,原有跪下来求他的意思。但听到他说会影响到那么多人,就没再求了。
新京报:然后你去了地坛医院?
小峰:地坛医院对我还是积极治疗的,但实在没有资质。
新京报:从医院出来,是什么心情?
小峰:是我整个求医过程中最绝望的时刻。
“我想求得接纳和宽容”
新京报:手术后为什么消失了?
小峰:我离开医院后回老家养病,母亲帮我换了手机号码,她不希望这件事被亲戚朋友知道。在老家那个相对闭塞的地方,我是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消息,也许会让他们没办法再生活下去。现在母亲依然不同意我接受任何采访,她的担心我特别理解。
新京报:现在又为何站出来起诉肿瘤医院?
小峰:被接二连三拒绝,我是很愤怒的。而且辗转求医过程中,物质和精神上确实都有损失。但更重要的,我希望能站出来,代表艾滋病感染者求得社会的接纳和宽容。
“就医时深切感到歧视”
新京报:你为什么要用宽容?
小峰:就医过程让我深切地感到,歧视是存在的。
新京报:“歧视”表现在什么地方?
小峰:当我看到医生护士的眼神,我就知道,他们已经知道(我是携带者)了。我的病床旁边会有一瓶消毒水,这在其他患者那儿是没有的。他们在床头柜上放了个专用的盒子,护士给我输完液,把用过的镊子、胶布等物品都扔进这个盒子里。还告诉我这是我专用的垃圾盒,我的垃圾不能往别的地方扔。护士戴的都是双层手套,对一般病人是不会这样的。
新京报:什么带给你最大的刺痛感?
小峰:我术后住了一周的院,每天都要量体温,我比较虚弱,只能护士帮忙。有的护士不愿意用手拿温度计,而护理我的亲人由于年事已高不大会看温度计,于是就有这样的场景——家人拿着从我腋下取出的温度计,对着灯转,让护士读。还有就是,在打针时,他们会离得很远,把身子弯成一个弧形,勉强够到我的手,把针打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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