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田荔琴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今年1月,陈秀萍实名举报田荔琴(原福建证监局副局长)及其家人名下有16处房产,福建“房嫂”引发关注,随后,中国证监会对此事介入调查。昨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事件调查结果。
名下尚余6套房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接到举报后,证监会成立核查小组,前往福州、上海等地进行核查。调取了田荔琴及其家人房产、税务、工商登记与银行账户等资料。调查结束后,进行了复核。
经证监会调查,举报人反映的16处房产、店面、车位中,有2套房产为同一产权房屋;有一套房产为田荔琴丈夫陈翔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时分配的公房,已经归还;有2套房产为陈翔到港资公司工作后,由所在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田荔琴及其家人实际购买的房产为11套住房(含陈翔所在公司提供资金购买的2套)、1个店面和2个车位。其中在2001年及2008年后,陆续转让5套房产和1个店面。目前,田荔琴及其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产和2个车位,除1套出租外,其余5套由本人及父母等亲属居住。
丈夫是公司高管
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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