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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填:电商去年漏税超千亿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称,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建议对电商缴税立法

2013年03月0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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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静)电子商务在今年两会上受到颇多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今年两会提出“关于建议加强网店工商监管的建议”、“关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的议案”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草案)”,以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王填昨日表示,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此前,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也提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商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

  称网购70%未缴税费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昨日表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这巨大的税源、费用流失主要是因为对网上销售没有立法,各级税务等职能部门没有可依循的法律法规。

  王填指出,对于网络零售税收政策上的宽松,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

  “目前和网店相同经营规模下,实体店的经营方式决定了其所需承担的房租、人工及相应的培训费用、水电等成本相比均较高。”王填说。他建议,国家应尽快对电子商务缴税行为立法。可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月销售额低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人或者合伙网店,当月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月销售额超过起征点的纳税人,则正常征收增值税。

  建议加强网店工商监管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走进了人们的生活,目前已经在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影响着人们。王填认为,在市场快速成长的同时,网购行业秩序显得混乱芜杂。由网店管理混乱带来的后续负面影响,不止有盗版乱象严重、税收巨额流失、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无法可依、市场秩序趋于混乱无序,更会严重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在提及应该如何监管网络交易行为时,王填说:“商家开设实体商店,需要到工商部门申办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商家挂照经营,如果出现不规范经营,有关部门可以查处,但对于网上商户,监管还存在较多空白,规范网上虚拟店铺销售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王填在议案中提出,建议由工商部门牵头,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公安、税务、银监等多个部门加强对网店的监督和管理。他还建议,在网络上建立全网的,可以协调工商、质监、食品监督、卫生监督等执法机构的专业机构,统一协调、调度、监督网上执法行为,各地线下执法机构予以配合,以保证公平的市场秩序。

  ■ 声音

  电商纳税应适当把控

  易观智库分析师李智认为,电商监管其实并不存在过松还是过严这样的评判,任何一个观点都只是代表说话人自己的态度和利益。比如张近东提议国家加强监管,是希望给自己更大的空间。而步步高站在一个供货商的立场,应该是希望有更好的销售平台。

  李智表示,电商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应该适当纳税,但希望适当把控,不要把企业一下子拍死了。

  ■ 回应

  淘宝称反对在这个时期征税

  昨天下午,淘宝网官方微博回应两会上关于“加强网店征税”的声音称,“我们不反对征税,但我们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

  淘宝网官方微博称,“我们不反对征税,但我们也关心,征税后能为这个群体做些什么,能为这些年轻人做些什么,对未来做些什么。”

  数据显示,2003年淘宝网刚成立时,交易额为2000万元。2011年,淘宝分拆成淘宝网、天猫和一淘网三家公司。截至2012年11月30日,淘宝和天猫的交易额已经突破一万亿。

  “对于网络零售税收政策上的宽松,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可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月销售额低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人或者合伙网店,当月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

  “我们不反对对电商征税,但我们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对辛苦创业的个人小店主征税,对年轻人的就业征税,对年轻人的希望征税,对年轻人的未来征税。”

  ——淘宝网官方微博

  对话

  “对网店征税与鼓励小微企业并不矛盾”

  新京报:很多人认为网络销售的低价格,主要是因为网店经营成本较低形成的,而实体店则因为要支付大量的门面租赁等高额成本,所以必须依靠提高商品价格来填补成本,是这样吗?

  王填:不是这样的。实体店确实需要支付门面租赁、人员工资等成本,但是网店同样要支付高额的物流成本。实体店的商品物流是批量的,平均成本较低,而网店销售则主要依靠快递等方式,单件商品的物流成本太高。这两者相抵,电商比实体店商品便宜10%-12%是正常的。

  现在的情况是两者价格相差太悬殊。我认为,网络零售的价格优势,一方面是由于大量的资本推动,补贴到价格中;另一方面,是由于未对经营者征收增值税以及所得税,一些网络零售企业销售的产品为无票经营。

  新京报:国家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很多网店都是小微型的,这与你提到的对网店征税是否矛盾?

  王填:并不矛盾。国家确实规定了年营业额在2万以内的小微型企业可以免税,我也认为应当用免税等手段来鼓励这些小微企业发展。对年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小型网店,照样可以免税,这可以通过对“支付宝”等支付平台来进行统计。

  新京报:你认为电子商务纳税的难点在哪里,怎么解决?

  王填:难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主体的确定。目前最有效的监控手段可能还是“支付宝”,但是仅仅依靠支付宝还不够,因为有很多网店的支付并没有通过支付宝。所以,要将这些纳税主体锁定,必须从网店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入手,同时需要工商、信息、银行、质检等多方面的配合,形成联动的监管体系。

  二是征税主体的确定,网店遍布在全国各地,很难确定其所在区域。是按照网络平台所在的区域来确定征税主体,还是按照网店所在地来确定征税主体呢?这可能是税务机关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李静)

  行业

  电商倒逼实体企业触网

  1999年,当34岁的马云还在房间内四处贴报纸抵抗房屋漏水的时候,他宣称要做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那时候中国人还不知道电子商务是什么。13年后,电子商务的兴盛倒逼实体企业布局网络销售。传统企业批量触网,以李宁为代表的传统企业,从服装到家电、甚至汽车企业,在过去几年纷纷加大线上渠道的运营力度。

  2012年“双十一”当天,国内电子商务创下191亿的交易额,使更多传统企业意识到线上渠道的重要性。同时,以苏宁、国美、银泰等为代表的传统零售商加大了电商推进力度。

  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的网络零售总额达到1.3万亿元,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6.3%。据阿里研究中心测算,到2016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达5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总额的12%。到2020年,这两个数字将分别达到10万亿元和16%。2012年,阿里平台上共完成农产品交易额约200亿元,经营农产品类目的网店数为26.06万个。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信息社会50人论坛”2013年第一次会议上,阿里巴巴集团研究中心发布了一项正在进行的关于信息经济前景的研究,其中首次提出“电子商务经济体”的概念,并预计2020年中国的电子商务规模将达到30万亿元,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经济体。

  (林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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