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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商行业不是“一税就灵”

2013年03月0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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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电商门店的同一商品往往比实体店便宜50%,大部分源于这些门店享受不交税的好处”。如果这个说法属实,不是反映了应该对电商网店进行征税,而恰恰是应当对实体门店进行减税。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表示,应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此前,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也提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商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

  电商的确需要规范运作,但是用“一税就灵”的思想来看待电商行业监管,怕会既伤害电商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传统零售行业的升级,对于社会就业及其经济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首先要说,电商其实只是一种平台,其功用也就相当于一个商店或柜台。商品的生产、流通等都还在实体经济之中,企业也都还是在现实中生存,都是要交税的,也都是要接受监管的,不存在什么税收漏洞和法律上的监管空白。许多企业自己建立电子平台开展了网上交易,或者是加入天猫等一些网上平台,同样需要缴税,企业经营和经济活动一如既往地接受各种监管。

  两位企业家可能说的是像淘宝这样的一些平台,有一些很小的商户可能没有交一些流通环节的税费。其实,这些淘宝小店,之所以能生存,除了销售灵活、价格低廉、运作劳苦以外,能够免于一些税费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其实,这些淘宝店即便放在实体商业环境下,绝大多数也属于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群体。如果严格增税提高这些卖家的交易成本,小卖家的价格优势将不复存在,如果其最终不得不关张另谋生路,与其关联的制造、物流人员也会跟着失业。那么,即使征税,最终也会成为无源之水,对于增加财政收入没有什么贡献。

  其实,目前电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不是监管的问题,更不是没有征税产生的问题。就拿奶业来说,多年来出现的问题,难道是因为没有监管法律和未征税导致的?电子商务中某种程度上存在的信誉问题、低质问题,实体零售行业同样屡见不鲜。所以,解决电商行业的某些问题,需要给予社会恢复信用一个好的环境,而不是对其征税或加重税。

  此外,据王填说,电商门店的同一商品往往比实体店便宜50%,大部分源于这些门店享受不交税的好处。如果这个数据较符合实情的话,不是反映了应该对电商网店进行征税,而恰恰是应当对实体门店进行减税,并且要从经济整体上减税。目前中国的整体税负较高,社会上减税的呼声很高,对于零售和商业领域进行减税,应当也是一个重点。如果把流转和零售行业的税率大幅度降低,那么目前实体门店遇到的衰落局面就可能改变,社会销售和内需就会有效提高。

  □陈东海(上海 学者)

  相关报道见B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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